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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2022.01.24726人阅读
导读:

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那么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关于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

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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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内容: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那么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472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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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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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的具体表现方式如下: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表现方式,例如定金、留置。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还可以分为物的担保、人的担保、以及二者的结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什么叫不当得利,具体特征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什么叫不当得利,具体特征有哪些

    内容: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应将所获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一方,双方因此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同属法定之债。具体特征有哪些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那么什么叫不当得利,具体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679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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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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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效力的法律依据_债权转让的效力具体如何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转让效力的法律依据_债权转让的效力具体如何

    内容: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此外债权人占有的债权担保物也应全部移交受让的占有。对此通说认为应按照以下规则处理,全部转让中的受让人优于部分转让中的受让人取得权利已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优先于未通知的债权转让。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转让通知为准该通知不得迟于债务履行期。

    冯清琴律师
    2022.05.06946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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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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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以及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以及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怠于行使,致使其财产应增加而不能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代位权并非自合同的关系发生之时就为债权人所享有,换言之就是并非每个具体的债上都存在代位权。那么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以及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38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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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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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哪些以及具体是怎么分类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哪些以及具体是怎么分类的

    内容: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担保物权的特殊性可以说是结合债权与物权的特点于一体的新型物权。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担保物权制度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那么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哪些以及具体是怎么分类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35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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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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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具体包括:1、一般由债权人本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2、对于因客观原因债权人本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不能自行收集的财产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 代位权和债权转让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代位权和债权转让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内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代位求偿债权转让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那么代位权和债权转让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91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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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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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变更具体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债务变更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变更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定立合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债务变更具体是怎样的呢?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某甲的权利是获得款项,义务是交付钢材、给付运费。那么债权债务变更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13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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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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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清理措施的原则是什么,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债权清理措施的原则是什么,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哪些?

    内容:目前,大多数企业对自己的债权债务管理不够重视,导致债权债务关系混乱,并且,企业内部务部门之间对于债权债务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协作。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清理措施的原则是什么,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哪些?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事前管理主要是明确管理职责和对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事中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债权债务进行分析,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考虑改进债权债务发生的管理工作,确定近期应清理重点,制定清理方案,将其中部分债权债务列作坏账,予以核销等。事后管理主要是针对债权债务到期后所进行的清理。那么债权清理措施的原则是什么,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9656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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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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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有以下具体的表现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定金、留置等。或者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可分为物的担保、人的担保、以及二者相结合的表现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内容: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第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第四、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那么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18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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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特征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特征有哪些?

    内容:不真正连带债务特征是数个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造成同一个损害,同一之给付,数人各负全部的内容,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享有独立的请求权,一人履行,全部消灭的效果等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特征有哪些?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各个债务人给付的内容是同一的或者基本上是相同的,即客观上均指向债权人的损失并以此为赔偿范围。对于该给付,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每个债务人均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不区分比例或份额。当然因为各债务人抗辩的不同,或者法定赔偿范围的不同,在具体量上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各个债务人的给付数额是有可能不同的。这就是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最终性规则。那么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90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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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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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权转让是否有效以及债权转让的特征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个人债权转让是否有效以及债权转让的特征

    内容:个人债权转让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就是有效的:首先,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债权转让的特征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那么个人债权转让是否有效以及债权转让的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37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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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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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特征是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特征是哪些?

    内容: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特征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13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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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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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物权有哪些特征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担保物权有哪些特征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内容:担保物权包含哪些内容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通常是为担保一定的债权而成立的,所以具有强烈的从属性。权利移转性担保物权,是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移转给担保权人的担保权,以让与担保为其典型。那么担保物权有哪些特征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54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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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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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合同的特征分别有:债权债务合同有效成立;债权属于法定可以转让的范围;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符合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有哪些特征呢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有哪些特征呢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无法确认的,视为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也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有哪些特征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1150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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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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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具体指的是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其合同地位的行为。且债权转移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内容: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的特征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22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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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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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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