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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通知债务人有时间限制吗

任冰峰律师2022.01.24445人阅读
导读:

法律规定进行债权转让的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否则的话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协议都是通知到债务人后生效此时就能约束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如何送达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诉讼通知的方式在实践中一般是债权受让人采用的方式原因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转让人确实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第二种情况是债权转让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是没有取得书面的证据债务人据以进行抗辩。那么债权通知债务人有时间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规定进行债权转让的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否则的话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协议都是通知到债务人后生效此时就能约束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如何送达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诉讼通知的方式在实践中一般是债权受让人采用的方式原因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转让人确实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第二种情况是债权转让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是没有取得书面的证据债务人据以进行抗辩。关于债权通知债务人有时间限制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通知债务人有时间限制吗

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5、86、45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

法律规定进行债权转让的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否则的话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协议都是通知到债务人后生效此时就能约束债务人。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

债权转让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采取通知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最佳方式是公证送达。

虽然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是最好的送达方式但是如果遇到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也无法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二)应当认定在有债权转让协议情况下诉讼通知方式的有效性。

诉讼通知的方式在实践中一般是债权受让人采用的方式原因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转让人确实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第二种情况是债权转让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是没有取得书面的证据债务人据以进行抗辩。所以在诉讼中债权受让人主张诉讼中的送达也是债权转让通知。

(三)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

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

(四)不宜采用公告通知送达方式。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似有不同主张该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民法典第546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国有利益而采取的一项应急措施正如该司法解释第12条所称“本规定仅适用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有关案件”因而不具有普适性。而用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以告知相关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的权力其他主体不享有该项权力。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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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债权转让时承担通知义务的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出让人、受让人均可为通知人,但在实务中,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后,为确认受让的真实性,债务人还要付出审查转让真实性的额外劳动,为克服当事人未获债权转让向债务人为虚假、欺诈的转让意思表示,及可能陷债务人清偿于无效,保护债务人利益,实务中让债权出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更为妥当。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具体形式我国现有法律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但从立法本意上债权转让时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或加重履行债务的负担。一般的通知方式主要有:①口头通知;②债务人本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中签字确认;③向债务人出具书面的转让通知书;④在无法联系到债务人的情况下可登报公告。律师提醒:务必固定好“已通知”的证据,尤其是口头通知、书面通知的情形,以免在发生纠纷后难以证明通知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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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

    内容: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多久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另一种观点认为,应支持原告(受让人)的请求,因为债权转让通知是形成权,一经通知便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原债权人脱离债的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告起诉时虽未取得权利,但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了该权利,法院应支持其主张。由此确立了在诉讼中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制度。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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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

    内容: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时间限制。《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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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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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是什么时候

    内容: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是什么时候法律只规定了通知的义务,并没有规定通知的时间,但是不得晚于债务履行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原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一般是有对价的,并且双方都会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或者直接交付债权凭证。这样就可以避免转让不生效的风险,也可以清楚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各种抗辩。那么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是什么时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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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通知债务人有时间限制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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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通知债务人有时间限制吗

    内容:法律规定进行债权转让的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否则的话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协议都是通知到债务人后生效此时就能约束债务人。债权转让通知如何送达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诉讼通知的方式在实践中一般是债权受让人采用的方式原因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转让人确实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第二种情况是债权转让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是没有取得书面的证据债务人据以进行抗辩。那么债权通知债务人有时间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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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知道不管是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让,都必须要满足《合同法》中的规定条件,否则的话转让行为就是无效的。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是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换言之债权转让是必须要通知债务人的,但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条件有: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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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内容: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怎么样债权人能够向境内任何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第三者转让其债权但是境内金融机构的短期外债均遭到一定的额度控制。第一种状况下境内外资银行能够经过赔偿中资银行因额外占用外债指标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方式承当救济义务第二种状况下中资银行可能遭到的行政处分却是境内外资银行无法救济的。因而境内外资银行跨境债权转让若直接招致中资银行外债超越核定指标而违背外汇管理规则则转让行为应受“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限制该认定为无效除此之外则该认定转让为有效。那么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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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未作限制要求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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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未作限制要求

    内容:实务中,经常发生债权转让后,未对债务人通知,受让人即直接起诉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从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看,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应认为在案件审理中仍可进行。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未作限制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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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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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与方式

    内容: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与方式债权转让通知作为对事实的通知,即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从常理而言,应当于债权转让事实同时发生或者在债权转让事实发生之后才可作出债权转让通知。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与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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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应该在什么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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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债权转让应该在什么时间通知

    内容:债权转让应该在什么时间通知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该条文未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受让人在起诉时不是债务人的债权人,即在起诉时,受让人尚未取得权利,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后来虽经债权人通知,已过举证时限,所以应驳回原告的请求。若按第一种观点处理,驳回原告的请求后,因债权人已于诉讼中通知了债务人,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可立即再行起诉债务人,无疑会增加当事人的讼累。由此确立了在诉讼中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制度。那么债权转让应该在什么时间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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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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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的计息是还款日之后开始,这个准备期间的还息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对方主张也是有依据的,你可以商量免除,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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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

    内容: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该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所谓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那么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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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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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认为第一种观点是正确的。根据合同法第79条和第80条的规定,债权的转让并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前提,故无需王某同意。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已就债权转让达成一致意见,以消灭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王某作为案外人其权益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故无需通知王某参与到诉讼中来。对于李某对王某的债权,被告李某需证明其对王某的债权确实存在且未超过诉讼时效,另外在法律文书中明确约定被告李某负有通知王某的义务即可。
  •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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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公告送达的期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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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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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债权转让时承担通知义务的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出让人、受让人均可为通知人,但在实务中,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后,为确认受让的真实性,债务人还要付出审查转让真实性的额外劳动,为克服当事人未获债权转让向债务人为虚假、欺诈的转让意思表示,及可能陷债务人清偿于无效,保护债务人利益,实务中让债权出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更为妥当。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具体形式我国现有法律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但从立法本意上债权转让时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或加重履行债务的负担。一般的通知方式主要有:①口头通知;②债务人本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中签字确认;③向债务人出具书面的转让通知书;④在无法联系到债务人的情况下可登报公告。律师提醒:务必固定好“已通知”的证据,尤其是口头通知、书面通知的情形,以免在发生纠纷后难以证明通知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有何规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有何规定

    内容: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有何规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那么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有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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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效力认定:依法应认定该债权转让行为是合法生效的。债权转让系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双方行为,只要双方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该转让行为就合法有效。债权人转让债权没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债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有哪些法律效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有哪些法律效力

    内容: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有哪些法律效力当前境内金融机构的短期外债均受到一定的额度控制。假定境内外资银行跨境转让债权行为合法有效则其直接的后果是额外增加了中资银行的短期外债负担。因债权转让行为造成债务人被动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而无辜接受行政处罚应不是合同法的立法本意。因此境内外资银行跨境债权转让若直接导致中资银行外债超过核定指标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则转让行为应受“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限制该认定为无效除此之外则该认定转让为有效。那么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有哪些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2420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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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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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出质的需要通知次债务人,当事人以权利出质的,如果是以应收账款出质,则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且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是什么意思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是什么意思

    内容: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是什么意思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原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新的债权人,一般是有对价的,并且双方都会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或者直接交付债权凭证。如果在转让合同签订时原债权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债务人拒绝向新的债权人还债,而导致进入诉讼程序时,原债权人在起诉前通知债务人还为时未晚。因为法律只规定了通知的义务,并没有规定通知的时间,但是不得晚于债务履行的时间。在法庭上债务人提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抗辩,原债权人作为本案第三人,在开庭时当庭将债权转让通知函交给被告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67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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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同意,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债权转让通知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权转让通知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通知时间限制是怎样的关于通知的时间,法律上未作限制。实务中,经常发生债权转让后,未对债务人通知,受让人即直接起诉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从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看,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应认为在案件审理中仍可进行。笔者认为,此规定应扩及适用于所有债权转让中,因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如果债务人恶意拖延债务履行或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就可能利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去设置种种障碍阻却通知的履行。那么债权转让通知时间限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77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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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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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行为一般来说是无效的。债务人是履行义务的人,是当事人之一。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给第三人的,必须及时通知债务人,转让行为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问题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问题

    内容: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问题关于通知的时间,法律上未作限制。实务中,经常发生债权转让后,未对债务人通知,受让人即直接起诉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从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看,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应认为在案件审理中仍可进行。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0925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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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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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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