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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

冯清琴律师2022.01.25965人阅读
导读:

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民法典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公司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民法典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公司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民法典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债务资金对公司影响应该有足够的认识象“水能载舟水亦能复舟”一样债务对公司的发展有帮衬与促进作用。同时也可能带来副面的影响与消极的作用。负债率过高公司要为此负出资金的成本及利息费用也高管理债务资金也要花相当的精力应付举债与还债方面的杂事会让管理者疲惫不堪如应付或操作不当还会有失公司信誉与利益。如公司出具了银行本票、债权人到银行去贴现。公司存在银行的资金不足以兑取时公司的生产经营其它方面需要的资金就会受之影响。总之过高的负债随时都会给企业造成风险或困难。过高的负债还可能导致公司被债权人“吞并”。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民法典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而法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私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私人债务和公司债务区别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但是如果是私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

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2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公司法人是要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相关的负责根据公司法人的种类不同公司法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和分量也是有所不同的。特别是在企业面临破产的时候公司法人是要承担巨大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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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对于你们二人之间有效,但你是公司合法股东,在你离开之前已经存在欠工人工资事实,你需要以你股份份额承担有限连带责任,赔偿工人后,可以你们协议向公司法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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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转让之后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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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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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公司债权债务能否转让 债权债务转让后债务谁来承担

    内容: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以债权抵消债务,可以理解为债权转让。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能否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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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来定,公司犯罪股东是否构成犯罪与股东是否参与对单位与犯罪相关的事务的管理、决策等活动。若参与,则构成犯罪未参与,则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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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独资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独资公司法人的责任

    内容: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不是有连带责任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公司债权人 的利益的,应对 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法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法人独资企业交什么税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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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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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在行政责任上,“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他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第二,在民事责任上,“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就其本人、公司的董、监、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第三,在刑事责任上,在规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的刑事责任。第四,自人身自由上,当公司面临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的特定情形下,“挂名法人代表”可能会被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是一样的吗,公司法人与股东哪个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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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是一样的吗,公司法人与股东哪个风险大

    内容:其次,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都是基于公司治理的需要,公司法人与股东作为公司治理架构中的两个重要角色,承担着不可忽视的责任,例如,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或其他责任,综上所述,公司法人与股东虽然在责任承担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但是两者之间也有紧密的联系,尽管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存在一些差异,但可以说两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公司治理是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体系,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是公司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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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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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股东的主要义务有股东出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有限责任)的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公司法人变更后,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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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公司法人变更后,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内容: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那么,在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公司法》第9条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确认公司变更组织形式后的债权、债务的归属,避免纠纷。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后,公司债务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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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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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债权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分公司债权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

    内容:因此,在法律上,分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应由总公司承担,(2)从属性: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债权债务问题在法律上从属于总公司,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总公司的承担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这让总公司陷入了困境:分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该如何承担,重组过程中,总公司需要对分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进行清理,那么,分公司债权债务总公司该如何承担呢。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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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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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内容:总之,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这也是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项基本规范,如果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刑法规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公司法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公司违反环保法规,导致污染环境,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公司法人一词在法律上指的是公司这个实体,而不是公司当中的个人,也就是说公司法人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与公司股东、董事等人员是不同的,比如公司违反环保法规污染环境,不仅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还可能引发民事诉讼和刑事追究,比如公司向他人借款,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则公司法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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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应该由谁承担以及转让后原股东承担的公司债务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应该由谁承担以及转让后原股东承担的公司债务有哪些

    内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股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公司的债权人仍然只能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那么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应该由谁承担以及转让后原股东承担的公司债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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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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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经济上,它们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资金、技术、品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发展战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着各子公司,但一旦发生债务关系,根据法人有限责任原则,却只能由各该子公司独立对其债务负责,母公司不承担责任。这样,如果子公司破产,而其破产财产又很少,子公司债权人基本上得不到偿付的情况下,他们能否就母公司的财产提出债权要求,就成了一个非常复杂而又难以处理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需不需要总公司来承担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需不需要总公司来承担

    内容: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裁定由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无代为履行或者代偿能力,在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中应将该企业法人列为诉讼当事人,并承担保证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与它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的两个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分公司的债权债务需不需要总公司来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23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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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

    内容: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民法典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公司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2596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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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有直接的关系吗?是否需要股东承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有直接的关系吗?是否需要股东承担

    内容:如果是公司的债务,与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无关系,应由公司负责偿还。在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会承担清偿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承担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1、出资不到位《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有直接的关系吗?是否需要股东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969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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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是否由原股东承担视情况而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因此,当清算组成员为原股东,并且未按法律规定书面通知债权人或者未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就注销公司;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的,原股东就要承担公司未清偿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在合并后如何承担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在合并后如何承担

    内容: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那么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在合并后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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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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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承担。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欠债由法人承担,股东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债务在股东变更后,新的股东是否应承担之前的债权债务?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公司债务在股东变更后,新的股东是否应承担之前的债权债务?

    内容: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那么公司债务在股东变更后,新的股东是否应承担之前的债权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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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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