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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2022.01.25118人阅读
导读:

那么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二)债务概述

1、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2、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二、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第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第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第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第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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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保证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

    内容:保证关系中欺诈问题应当引起司法实践者的重视。第四十一条规定,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对保证关系中的欺诈作出的规定可以归纳出欺诈的几种情形:一是债权人欺诈保证人;二是债务人欺诈保证人;三是债权人、债务人恶意串通欺诈保证人;四是债务人、保证人共同欺诈债权人。对于犯罪行为受害者的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不待其行使撤销权,法院即可根据债务人的犯罪事实,直接认定主合同无效和担保合同无效。那么保证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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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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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是指什么

    内容:税收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为税收债权人另一方为税收债务人。在本质上是用一个债的关系也就是契约的形式来规范国家与人民之间的税收关系它是人民与国家法律地位平等的体现由于国家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所组成的因此也可以说税收债务关系说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地位平等的体现。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性关系属于公法上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具有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相类似的特征。其强调国家作为税收发法律关系的一方与纳税人是对等的关系故重视对纳税者权利的救济。那么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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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的因共同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外、对内效力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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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民法典的因共同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外、对内效力是什么

    内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民法典的因共同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外、对内效力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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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进行转让的方式有:部分转让、全部转让;金钱债权债务转让、非金钱债权债务转让;或者也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回购和债权卖断、分散式转让和集中式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深圳企业与个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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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企业与个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内容:企业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符合《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动产作为担保,到工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提交材料符合《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的,工商部门应当为其办理。那么深圳企业与个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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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民间借贷中,必定会出现债权人与债务人,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是什么关系呢。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贷款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是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同一个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特定的。有权利的同时也会产生义务,在债的关系成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同事产生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按照双方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的义务,而同时债务人具有及时还债、足额还债的义务。当债务人怠于履行义务使得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得到实现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在取得生效判决后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可以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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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1、法律主观: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纠纷处理,3、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关系时,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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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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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内容:那么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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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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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办法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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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办法有哪些?

    内容:但是,有的人债权债务关系盘根错节,想要清楚的结清,需要有一定的方法流程,这样才不会导致结清的失误。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在债权的结清上,要注意清缴欠款、回收资金、签订协议等。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后,双方当事人需要签署一份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债权债务纠纷。那么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办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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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民间借贷中,必定会出现债权人与债务人,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是什么关系呢。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贷款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是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同一个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特定的。有权利的同时也会产生义务,在债的关系成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同事产生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按照双方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的义务,而同时债务人具有及时还债、足额还债的义务。当债务人怠于履行义务使得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得到实现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在取得生效判决后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可以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 什么方法可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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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什么方法可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

    内容:因为,一方面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另一方面,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那么什么方法可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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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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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内容: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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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的关系可以解除吗,债权关系解除的意义是什么?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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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债权债务的关系可以解除吗,债权关系解除的意义是什么?

    内容: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问题,首先承认合同的解除向将来发生效力即对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其次,承认合同的解除可以产生溯及既往的效果,即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见,《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将合同解除的效力分为两块:前者无溯及力,后者有溯及力,并相应产生不同的财产处理后果。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索讨逾期债务,叫做债权人本身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那么债权债务的关系可以解除吗,债权关系解除的意义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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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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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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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

    内容:债的客体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即可以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等,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债权的客体有什么1、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即可以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法律的规定等,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3、法律分析: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4、法律分析:债权的客体是给付行为。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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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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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抛弃债权已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是,抛弃债权和免除债务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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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债权人抛弃债权已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是,抛弃债权和免除债务

    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抛弃债权和免除债务都是单方面的行为,需要债权人明确表示并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意愿得到债务人认可,债权债务关系将正式解除,在法律层面上,债权人抛弃债权属于自愿放弃债权的行为,它能使债权债务关系得到终结,为双方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局面,2、免除债务:债权人通过免除债务的行为,放弃了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权利,从而消灭了债权债务关系,1、抛弃债权:债权人通过抛弃债权的行为,放弃了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了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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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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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筹资方式有哪些,其中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筹资方式有哪些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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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企业筹资方式有哪些,其中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筹资方式有哪些

    内容:外部融资又可分为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融资是企业通过出让部门所有控制权来换取外部投资者资金投进的一种融资方式体现的是一种产权交易关系。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定期偿还商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介入企业的经营决议计划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议计划权。三企业融资方式的比较(一)债务融资性融资工具债务性融资方式的长处在于资金本钱较低保证控制权可以施展财务杠杆作用同时缺点是融资风险高限制前提多融资额有限。通过权益融资获得的资金不存在到期不能偿付从而引发破产的财务风险压力该方式融资本钱较高切可能引起终极丧失企业控制权的风险。那么企业筹资方式有哪些,其中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筹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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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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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夫妻间债务关系怎么认定,夫妻共有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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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离婚夫妻间债务关系怎么认定,夫妻共有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离婚夫妻间债务关系怎么认定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二)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则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除了前面介绍的当事人离婚以外,配偶死亡的,生存一方也仍然要对此前夫妻共同债务继续承担责任。那么离婚夫妻间债务关系怎么认定,夫妻共有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48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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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如何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内容:法律主观:个人债务纠纷的举证应当包括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债权人履行了义务的证据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负担提供相应证据的责任,法律主观:个人债务纠纷的举证应当包括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债权人履行了义务的证据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负担提供相应证据的责任,被告欠钱不还如何举证1、法律主观: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王学瑞律师
    2023.10.1886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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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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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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