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故意破坏肇事现场

导读:
如何认定故意破坏肇事现场交通事故中破坏现场的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一方故意破坏现场一种不是故意破坏现场。故意破坏现场的行为是指发生事故以后当事人故意全部或者部分地改变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损毁现场证据的原始特性使其失去证据效力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故意破坏现场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条第一行为的主体是事故当事人。故意破坏现场是当事人没有逃逸在事故现场破坏现场的行为。在实际办案中确实存在事故车辆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首先故意破坏现场然后再实施逃逸的。那么如何认定故意破坏肇事现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认定故意破坏肇事现场交通事故中破坏现场的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一方故意破坏现场一种不是故意破坏现场。故意破坏现场的行为是指发生事故以后当事人故意全部或者部分地改变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损毁现场证据的原始特性使其失去证据效力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故意破坏现场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条第一行为的主体是事故当事人。故意破坏现场是当事人没有逃逸在事故现场破坏现场的行为。在实际办案中确实存在事故车辆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首先故意破坏现场然后再实施逃逸的。关于如何认定故意破坏肇事现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认定故意破坏肇事现场
交通事故中破坏现场的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一方故意破坏现场一种不是故意破坏现场。这两种情况只要了解了其中一个就同时了解了另一个。因此本文就以故意破坏现场行为来介绍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
故意破坏现场的行为是指发生事故以后当事人故意全部或者部分地改变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损毁现场证据的原始特性使其失去证据效力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故意破坏现场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条
第一行为的主体是事故当事人。如果是当事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破坏了现场则不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中的故意破坏现场的行为不能因此推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第二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是故意。当事人破坏现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只有故意破坏现场时才能推定责任过失破坏现场的不能适用推定责任。这里的故意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现场的原始状态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第三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第四客观上实施了破坏现场的行为。
故意破坏现场是当事人没有逃逸在事故现场破坏现场的行为。在实际办案中确实存在事故车辆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首先故意破坏现场然后再实施逃逸的。
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原因力的研究和运用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践中涉及较少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实际上为通过“原因力”来分配责任提供了法律空间
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
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确了这种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时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例如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确定记分分值所依据的原则也是考虑到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在这方面也具有了一定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