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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无法执行该如何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27796人阅读
导读:

案发后等交警赶到现场时死者已送医院。但在调解过程中对于赡养费一项肇事司机不予认可双方调解不下达不成协议交警大队向双方出具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阳桃贞为此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交警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认定。那么交通肇事赔偿无法执行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发后等交警赶到现场时死者已送医院。但在调解过程中对于赡养费一项肇事司机不予认可双方调解不下达不成协议交警大队向双方出具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阳桃贞为此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交警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认定。关于交通肇事赔偿无法执行该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女儿交通事故致死案中交警大队把事故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并且连肇事司机的身份证都未复印存底就私放了肇事。我们不服调解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赔偿女儿死亡补偿金7万多元该案与原车主某建筑公司无关并驳回了赡养费赔偿请求。亲属的差旅费、误工费、死者拯救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要求赔付?目前我只拿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肇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款4万元余款3万多元法院至今执行不了。我已离婚多年早已下岗用尽多年的积蓄投资为女儿办了个理发店相依为命现孤身一人我以后生活怎么过?为什么得不到赡养费的赔偿?在该案中我应如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农垦那大机械厂职工阳桃贞女士哭诉。

投诉咨询事由

司机注意力不集中

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阳女士介绍说2004年12月17日14时肇事司机驾驶一中型自卸车在儋州市人民西路由东向西行驶途经那大机械厂门口行人横道时因车速太快将同方向骑自行车在慢车道上行驶的赵东玲撞死。案发后等交警赶到现场时死者已送医院。肇事车在驶出事发点十几米后才靠右停下现场没有一点刹车痕迹只有死者一堆血迹和靠左边绿化池旁压损严重的自行车。据目击者那大机械厂门口保安说“是因绿化池旁有三棵树挡住了肇事司机的视线对突然横穿公路的老头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不当将方向盘猛向右后又猛向左老头幸免于难而将我女儿撞死”。

这一事故很明显是司机注意力不集中根本没看到我女儿在右边慢车道上行驶。我们认为司机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而主办交警却定为同等责任。在调解过程中主办交警承诺按同等责任的赔偿数额14.5万元(含赡养费)往上调一点一分不少地给我。我就同意按同等责任处理提交了申请。他要我们双方(肇事者委托人)签字。肇事者的委托人曾和我谈过一次话说肇事司机是一个打工的赔不起按定的赔偿数额。当天下午交警大队给我下达一张未能达成协议的终结书。我拿到终结书立刻找了摄像师到停车场寻找肇事车辆想拍点证据好上诉谁知主办交警在未下终结书之前受害人未得到分文赔偿的情况下早已将肇事车和肇事人放走。我们去车管所查到该肇事车注册车主是一家建筑公司并找朋友借了房产证来抵押准备查封肇事车辆。我们不懂得这个方面的法律又没钱请律师只好自己向法院起诉把肇事司机和肇事车注册所属的某建筑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我们是按法律程序

交警大队解释

依法处理现已终结

就此事采访了该交警大队有关领导。他几天后答复说该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及时出警按程序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绘图、检验等并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违反安全法第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交通信号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阳桃贞的女儿赵东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和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通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共同原因。因为双方当事人违法行为相当双方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经济总额约14.5万元)。但在调解过程中对于赡养费一项肇事司机不予认可双方调解不下达不成协议交警大队向双方出具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阳桃贞为此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交警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认定。同时法院也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于2005年8月1日向被执行人肇事司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于2005年8月5日前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即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阳桃贞死亡补偿费人民币72590元。阳桃贞女士至今没拿到赔偿款项我们表示同情遗憾的是法院没有赋予我们追款的权力肇事车辆被放行我们是按法律程序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这一规定而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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