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
一、2021年度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1、2021年1月20日陕西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年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意见(试行)规定即日起陕西地区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7868元/年进行计算。那么2022年度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2021年度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1、2021年1月20日陕西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年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意见(试行)规定即日起陕西地区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7868元/年进行计算。关于2022年度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2021年度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1、2021年1月20日陕西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年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意见(试行)规定即日起陕西地区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7868元/年进行计算。
2、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地可以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即地部分地区实行同命同价均已城镇标准核算赔偿。具体可查看本专题地区的详细赔偿标准。
3、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法律解释后实施条例未再规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080817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4、陕西全省已实施“同命同价”的规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情况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据实结算。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误工的时间×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关于误工费的举证等欢迎来电咨询。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护理的人数×护理的时间×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的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关于护理费的举证等欢迎来电咨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般为每日30至5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日补助30元×住院天数
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依据司法实践应当附有购买营养品的正式票据。视伤情的情况每日20至50元不等。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关于伤残赔偿金的举证欢迎来电咨询
残疾赔偿金可支配收入×年限×伤残等级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被抚养人生活费消费性支出×需要扶养年限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市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12、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2017年度死亡赔偿金以20年为例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无形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由于该项目的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确定故可根据全国各地司法实践中一般在1到10万元之间
14、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
15、车辆贬值损失
车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坏虽然经过修理但其整体的安全性、操控性都有所下降这样的就造成了其价值的减损。
16、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注意点
1、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2、居民与农民的差别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确定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标准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和赔偿费用一般按照赔偿权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户籍情况确定赔偿标准。
第二十六条、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赔偿权力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赔偿权力人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在城镇的稳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可按城镇居民处理。
3、上一年度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