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核算实务
导读:
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后经有关部门的勘查和裁决王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马某被救出后送往医院共花去诊疗费500元药费1000元住院费300元。这样马某有权利就该项医疗费向王某要求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500元1000元300元1800元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责任人可以在结案前以及结案时预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确需治疗时支付受害人。那么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核算实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后经有关部门的勘查和裁决王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马某被救出后送往医院共花去诊疗费500元药费1000元住院费300元。这样马某有权利就该项医疗费向王某要求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500元1000元300元1800元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责任人可以在结案前以及结案时预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确需治疗时支付受害人。关于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核算实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医疗费的概念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所谓必须解释上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为事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例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有这样医院的地区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其程度的确定主要由医院的医生来证明应有相关医生出具相关的证明。根据医院诊疗的一般情况医疗费主要由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几项费用构成。
其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例如王某为某运输公司司机该运输公司接到某建筑公司的一个运输任务加班加点向某施工工地运送石料沙灰等建筑材料。某天早上有大雾道路能见度很低只能在很短的距离内才可以看到对面汽车打过来的大灯光。王某为了及早完成任务又见道路上的车辆行人不是很多就没有按照要求减速行驶而是按晴朗天气的正常车速行进。当汽车行至某村与该路接口处时村民马某开一辆农用三轮车缓慢驶出由于王某车速太快当他发现前方有来车时距离已太近来不及刹车而马某也被突然而至的大卡车吓懵王某的大卡车将马某的农用三轮车撞翻到路边的水沟内马某被倒扣在车下受伤。后经有关部门的勘查和裁决王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马某被救出后送往医院共花去诊疗费500元药费1000元住院费300元。这样马某有权利就该项医疗费向王某要求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赔偿金额500元1000元300元18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责任人可以在结案前以及结案时预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确需治疗时支付受害人。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拒绝预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强制致害人预付医疗费。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1项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3.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31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36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项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B
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
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
例如李某为广东省广州市某水产公司的业务员负责送货工作。有一天早上他驾车去给一家宾馆送货在路上不幸与一辆逆向行驶的大货车相撞李某受重伤。后经有关部门调查人货车司机为疲劳驾驶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李某住院治疗1个月又应医院要求在家静养1个月。李某平时每月的收入是3500元在这2个月的时间内李某单位因其歇病假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1000元。这样李某可以要求的误工费赔偿金额为李某误工费赔偿金额(35001000)×2个月5000元
在这一案例中如果李某的单位因为李某没有来上班而连基本生活费都不发则李某可以要求的误工费赔偿金额为李某误工费赔偿金额3500×2个月7000元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
例如王某系北京市市民2000年研究生毕业后先后去了几个单位上班但感到自己所学专业不适应这些单位的工作要求都没有干多长时间后来就在家耽着没有再找工作靠写文章、帮助朋友做事取得一些收入但收入不固定好的时候1个月能有6000多元收入不好的时候甚至23个月都没有1分钱的收入。从2001年6月起到2004年5月止王某通过写稿、帮助朋友办事所得稿酬、报酬等总计为9.36万元。2004年6月初王某骑自行车去商场买东西在回来的途中被一辆违章行驶的出租车撞伤造成小腿骨折住院治疗1个半月回家后又应医生要求在床上静卧休养1个半月。这样王某因事故造成3个月的时间没法工作在计算王某3个月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时需要进行如下的计算步骤
第一步计算王某最近3年的年平均收入计算方法如下
王某最近3年的年平均收入9.36万元/3年3.12万元第二步计算王某最近3年的月平均收入计算方法如下
王某最近3年的月平均收入9.36万元/3/12月2600元
第三步计算王某3个月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王某3个月的误工费赔偿金额2600元×3个月7800元
上述情况属于受害人虽然没有固定收入但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例如钟某系我国中部某省某市一个体户靠修自行车为生每年的收入有多少他自己也不太清楚。2003年8月份钟某在去县城的途中被一辆违章行驶的货车撞伤在医院治疗45天。这样钟某因事故造成45天的时间没法修自行车。在计算钟某45天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时因钟某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有多少收入所以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修自行车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假如该地自行车行业上二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为7560元则钟某45天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第一步计算钟某的月收入即
钟某的月收入7560元/12个月630元、第二步计算钟某45天的收入即
钟某45天的收入630元(月)×1.5个月945元
因此钟某可以要求的45天误工费赔偿金额为945元。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概念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生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的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主要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所谓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院伙食费的赔偿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为限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疗或者住院抢救不论住院时间多长均应当向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其计算公式为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例如徐某为某纺纱厂工会主席某日早上打出租车前往市政府参加一个会议。途中出租车司机为了赶时间而加速行驶在一个十字路口被迎面驶来的公共汽车撞翻。徐某受重伤住院治疗20天。徐某所在地区为我国东部某发达省份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20元/天。这样徐某可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为20元/天×20天400元。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还可以得知受害人的陪护人员的伙食费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必要护理人员虽然可以取得护理费但是护理费是比照误工费支付的不属于伙食补助的项目。受害人在住院期间一般生活都不能完全自理对其进行护理的亲属在感情上倍受痛苦在生活上也多有不便应当予以必要的经济补偿。因此受害人由近亲属护理的除按照规定可取得护理费可以考虑向其支付一定的伙食补助费。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3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3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四、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五、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护理费的概念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
(二)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根据上述规定护理费的计算应视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算标准。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已在本书有关误工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部分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此不赘言。
(二)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此处所谓“无收入”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镇待业人员和乡村未参加劳动的人员包括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各类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其他未参加工作的16岁以下的少年以及乡村已达劳动年龄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例如吴某为一个体工商户常年从事服装生意在一次批发服装的途中吴某驾驶的汽车不幸遭遇一司机酒后驾驶的大卡车吴某躲避不及前挡风玻璃被大卡车撞碎吴某头部受重伤。在医院治疗期间吴某由其妹妹照料。吴某的妹妹不久前辍学在家无工作无收入。吴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北部某城市当地护工的同级别护理报酬标准为8元/天吴某的妹妹对其进行照料共40天。这样吴某可获得护理费赔偿金额8元/天×40天320元。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护理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4项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4项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六、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交通费的概念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
(二)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由于必须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所以在确定方面可以灵活一些。例如受害人伤病较重或有残疾行动不便一颗一乘坐出租车、飞机由此支付的交通费用应当列人责任人应付但的交通费范围。另外交通费的支出涉及责任人的经济负担费用的支出应当必要这也要求费用的支出必须合理有必要限制护送受害人就医、看护住院的受害人、办理死者丧葬事宜、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等必要事项的受害人的亲属的人数以适当控制车、船票费的支出额所以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交通费的受害人的亲属宜以3人为限。
其计算公式为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例如徐某为某村村民某日开其农用车到集市上去卖猪在接近道路的一个岔路口时徐某发现远处一辆卡车驶来徐某减速慢行并打出转向灯示意但卡车没有减速也没有打出转向灯徐某认为该车不会转弯。在徐某马上就到路口时该卡车仍未减速突然转向徐某措手不及农用车与卡车撞在一起徐某被弹出车外摔在马路上当场昏迷。后在徐某在被救治的过程中医院发现本院的医疗水平达不到治疗徐某的要求决定让徐某转往省会治疗。徐某由于仍处于昏迷状态且为了安全需要不适于颠簸和移动最后徐某在家人的护送下乘飞机前往省会。后由其母亲在医院进行陪护。母亲的往返都是通过火车。由于徐某家距离省会较远坐火车是必须的。至徐某康复时止共花去交通费1500元都是实际发生的费用。这样徐某就可以向事故责任人要求交通费赔偿额1500元。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9项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0项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七、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住宿费的概念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与交通费一样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二)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该解释并未对住宿费的计算给出明确规定参照其他相关法律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并且事故责任人应当负担的住宿费以受害人及其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用为限。在实践中受害人或其亲属因住宿而支出的费用如果与受害人本人赴外地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赴外地处理交通事故等活动相关联并且费用的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则应当属于合理支出的住宿费用。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其计算公式为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例如秦某为一家制药厂职工某天秦某开车运送一些药物到某家要点行至十字路口红绿灯处时秦某见绿灯已亮就发动机车前进此时突然有一辆卡车闯红灯从侧面开过来与秦某的车撞在一起秦某在事故中受重伤。经医院诊断要求秦某住院治疗并由其家人进行陪护。秦某办完住院手续之前暂时在旅馆住宿2天其父亲为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及对秦某进行陪护在旅馆共住宿6天秦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南部某发达城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60元丫天这样秦某及其父亲可获得住宿费赔偿额为60元/天×8天二480元。
需要注意的是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此项费用已被医疗费所涵盖也不包括受害人或其亲属宿于亲友家的费用。住宿费的计算还有必要限制护送受害人就医、看护住院的受害人、办理死者丧葬事宜、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等必要事项的受害人的亲属的人数以适当限制住宿费开支。因此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住宿费的受害人的亲属以3人为限。住宿费还应当凭据支付住宿费必为实际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或其亲属已经支出住宿费的应当取得住宿费支出的凭据否则难以说明已经实际支出住宿费。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住宿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10项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1项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八、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概念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
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这里的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其计算公式为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例如王某为某村菜农在一天去集市买菜的途中他开的农用三轮车与一辆中巴车发生碰撞王某的三轮车被撞翻菜全部被撞烂已无出售的可能。经交管部门调查裁定中巴车对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王某的三轮车恢复至正常行驶的修理费为1000元其菜的估价为300元这样王某在这场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实际上为1300元王某可就该项直接财产的损失向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规定
民法通则
第106条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九、车辆停运损失费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概念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二)车辆停运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例如周某是一辆面的车主平时以面的拉乘客为业收入比较稳定平均每天收入200元。某日周某的面的被一辆从后面跟来的刹车失灵的卡车撞到由于惯性较大周某的车又撞到水泥柱上一个轮胎被撞爆发动机也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周某的面的修好共用了3天这三天中周某无法继续运送客人损失600元这样周某可就该项停运损失费用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车辆停运损失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2.民法通则
第117条第3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十、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概念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例如钱某为某保险公司职员某日驾驶摩托车前往某地处理保险理赔事宜。行至某地段驶前方有两辆运送灰土的卡车会车由于两辆车车速较快卡车司机未在会车时刹车也未尽早发现在路的一侧骑摩托车行驶的钱某会车过后卡车司机发现钱某时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沉重的卡车凭借惯性向前冲去钱某躲避不及被撞飞至路边的水沟中经及时抢救钱某脱离生命危险但钱某头部和腿部严重受伤经有关部门认定钱某被评定为二级伤残。事故发生时钱某35岁其所在的地区为我国北部某省会城市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数据表明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为10000元钱某可获得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为10000元/年×20年×二级伤残系数200000元×二级伤残系数(二级伤残系数一般为90即评定为伤残一级按全额赔偿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作为赔偿系数交通事故处理可予参照)。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4条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5条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5项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巧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5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残疾用具费的概念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残疾用具对某些程度的残疾来说是必须的是受害人日常生活的需要是交通事故的后果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根据上述规定残疾用具费的计算以补偿受害人残疾功能的必要用具所需费用为限不能要求残疾用具费的支出足以达到残疾用具可以恢复身体残疾前的功能。普通适用器具属于统一品种的、被广泛或被普遍使用的残疾用具在实物上一般以国产的用具为优先考虑的对象因交通事故而下肢残疾者需要配置代步工具的也只能以人力代步工具为限度配置机动代步工具不在此限。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例如孙某为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某日当孙某驾驶空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时在一逆行出口处其前方的汽车突然刹车掉头孙某措手不及发生追尾这时孙某车后的公共汽车也刹车不及由于惯性和汽车动力都很大将孙某的汽车撞出孙某撞出前挡风玻璃摔倒路面上后经医院抢救孙某保住了生命但右腿截肢造成残疾。医院为孙某配置了普通型轮椅花费3200元这样孙某就可向事故责任人要求3200元的残疾用具费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孙某配置的轮椅为高级型就不能按照轮椅的实际价格来要求赔偿而只能按照普通适用型的价格要求赔偿。
当然在决定残疾用具补偿费时还必须考虑受害人的年龄、残疾程度、职业以及所处的地理环境灵活掌握残疾用具的配置状况。另外计算残疾用具费时还要把残疾用具的使用年限、维修或者更新等事项考虑在内以便把更新或者维修残疾用具的费用一并计算在内。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用具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6项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6项残疾用具费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十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残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
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满18周岁取得基本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公民在18周岁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则是事故责任人负担其至18周岁的扶养费。除此外被抚养人无论是否已年满18周岁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那么责任人应负担其20年的扶养费但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被扶养的年限减少1年但对于年满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则一律负担5年的扶养费。
其计算公式为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例如赵某为某建筑公司运输队司机27岁未婚。赵某从小父母双亡与其兄相依为命其兄结婚后几年因意外死亡嫂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留下一个12岁的侄子无依无靠与赵某生活在一起形成了收养关系。赵某在一次运输途中因有人破坏道路造成卡车变向翻下大桥卡车在水中倒扣赵某由于驾驶室内进水窒息而死。后经有关部门调查找出了对该起事故负责的责任人。按照规定赵某的侄子可获得扶养费。其距离18周岁还有6年时间因此其扶养年限为6年赵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南部某低收人城市赵某的侄子为城镇居民按照事故责任人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表明当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为1200元/年这样赵某的侄子可获得的被扶养人生活赔偿额为1200元/年×6年7200元。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8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9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十三、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死亡赔偿金(补助费)的概念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例如周某为某市职工34岁某日周某开摩托车带妻子和孩子回娘家行至某地段时遇到一辆拉条木的拖拉机缓慢驶来拖拉机所拉的条木由于数量太多装的也不牢靠恰好在周某经过时散落下来有一根条木插入周某摩托车的前轮车辐中周某摩托车由于车速较快而迅速变线直接撞到拖拉机尾部周某头部受损当场死亡。周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东部沿海某发达地级市周某为城镇居民按照其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其当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为12000元/年这样周某家人可获得死亡补偿费12000元/年×20年240000元。
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要求死亡补偿费时其乘数较十年要短但不会短于五年具体为六十周岁以上不满七十五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死亡补偿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十四、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
(一)丧葬费的概念
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二)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其计算公式为
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例如杨某为某县发电厂职工其老家在距离县城50公里的乡下杨某利用周末的时间回家探亲。他乘坐的小公共汽车在开出县城后不顾车上乘客的反对超载沿路行人。汽车由于过度负重在一转弯处翻落入桥下杨某当场死亡。后杨某的父母按照当地丧葬的一般规模和标准为杨某办了丧事当地为一较为偏远贫困地区人们的经济收人水平很低根据事故责任人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其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元/月这样杨某父母可获得丧葬费赔偿额为500元/月×6个月二3000元。
在确定丧葬费的标准时要讲求实际和客观不能讲排场更不能搞封建迷信而影响社会风气否则不合理的一切开支不能列人丧葬费予以赔偿。
(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待遇。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