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低于市价影响保险赔付吗

导读:
事后保险公司认定该事故构成车辆全损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没有争议但对赔偿金额却与冯某产生意见分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保险人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全部损失的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宜按照双方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34万元赔偿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冯某车辆损失保险金27.2万元。那么购车低于市价影响保险赔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后保险公司认定该事故构成车辆全损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没有争议但对赔偿金额却与冯某产生意见分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保险人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全部损失的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宜按照双方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34万元赔偿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冯某车辆损失保险金27.2万元。关于购车低于市价影响保险赔付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简介
某保险公司接受了投保人冯某的投保保险标物为某型号尼桑牌轿车一辆。该车为冯某以9.7万元低价从他人手中购得但保险金额被确定为34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该车被盗后发现该车时车辆已被焚毁。事后保险公司认定该事故构成车辆全损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没有争议但对赔偿金额却与冯某产生意见分歧。冯某坚持认为应当按保险金额全额赔付保险公司则认为冯某在办理车辆保险手续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隐瞒了投保车辆是以9.7万元购进的事实本不应赔偿。在通融的情况下可按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冯某18万元。双方协商未果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保险人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全部损失的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宜按照双方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34万元赔偿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冯某车辆损失保险金27.2万元。
法律解读
我国保险法第24条明确规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确定保费的依据而不是确定赔偿金额的依据。依据保监会核准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15条规定“车辆全部损失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因此在车辆全损时应以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确定赔偿金额。本案中因为车辆已经灭失无法对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法院于是依据同类型新车的价值扣除一定的使用折旧而确定了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