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刑事诉讼的是怎样的期限
导读:
(一)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由于刑事诉讼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如果不幸涉诉的话建议你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辩护。那么各类刑事诉讼的是怎样的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由于刑事诉讼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如果不幸涉诉的话建议你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辩护。关于各类刑事诉讼的是怎样的期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五)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关于刑事诉讼当中各类期限的问题律师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正确了解相关知识。由于刑事诉讼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如果不幸涉诉的话建议你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