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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与保险赔偿金额是多少

吴梦云律师2022.01.28269人阅读
导读:

所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必须首先拿出钱来拯救受害人而不论保险责任是否成立、也不论保险责任范围究竟多少。只要是合理抢救费用不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公司均应先垫付。如果最终确定保险金数额少于抢救费用的差额部分可以比照本条款中“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规定由保险公司向责任人、受害人追偿。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必然以确定被保险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以被保险人实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公司实际承担的保险金数额但是最高不超过投保的保险金额。那么保险金额与保险赔偿金额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所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必须首先拿出钱来拯救受害人而不论保险责任是否成立、也不论保险责任范围究竟多少。只要是合理抢救费用不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公司均应先垫付。如果最终确定保险金数额少于抢救费用的差额部分可以比照本条款中“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规定由保险公司向责任人、受害人追偿。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必然以确定被保险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以被保险人实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公司实际承担的保险金数额但是最高不超过投保的保险金额。关于保险金额与保险赔偿金额是多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使用了“责任限额”这个词这个词并不是保险法中的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责任限额”就是指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可是这就会产生冲突即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保险金额往往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额存在差距谁又来承担这部分差距呢?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来看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以过失责任为归责原则有过错方承担民事责任而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以无过失责任为归责原则无论机动车方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可以根据行人方的过错大小减轻或者免除自己的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实际应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数额可能少于投保的保险金额。比如一辆汽车车主投保责任保险时保险金额10万元。该汽车某天在高速公路上撞了人保险公司首先拿出钱来抢救受害人花了8万元后来经过有关机关判定交通事故主要由于受害人横穿高速公路导致汽车方最多只承担1万元赔偿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也只应承担1万元赔偿金责任请问已经支付的7万元应该怎么办?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保险公司在先行赔付、垫付保险金的时候必然缩手缩脚、瞻前顾后。不利于保障受害人也会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积极意义大打折扣。

对此我认为究其法律本意乃首先要保障受害人之权益而并非为剥夺保险公司利益亦非要使受害人可以合法不当得利。所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必须首先拿出钱来拯救受害人而不论保险责任是否成立、也不论保险责任范围究竟多少。只要是合理抢救费用不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公司均应先垫付。如果最终确定保险金数额少于抢救费用的差额部分可以比照本条款中“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规定由保险公司向责任人、受害人追偿。

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必然以确定被保险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以被保险人实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公司实际承担的保险金数额但是最高不超过投保的保险金额。这一点与第七十五条规定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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