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登记证书可以办理车辆的报废手续吗
导读:
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那么只有登记证书可以办理车辆的报废手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关于只有登记证书可以办理车辆的报废手续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只有登记证书可以办理车辆的报废手续吗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只有登记证是不能办理报废。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