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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没刹车撞上电动车,谁的责任

翁玉素律师2022.01.29257人阅读
导读:

如果摩托车没刹车撞上电动车,摩托车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此时车主并不实际控制机动车辆实际控制车辆的是修理单位、质押人、和保管人并且法律也规定了上述人员的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负有保障车辆安全的保障义务故此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上述人员承担责任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摩托车没刹车撞上电动车,谁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摩托车没刹车撞上电动车,摩托车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此时车主并不实际控制机动车辆实际控制车辆的是修理单位、质押人、和保管人并且法律也规定了上述人员的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负有保障车辆安全的保障义务故此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上述人员承担责任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摩托车没刹车撞上电动车,谁的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摩托车没刹车撞上电动车,摩托车负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有以下情形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5、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交通事故车主责任有哪些

(一)驾驶员的雇主及车主身份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员是因从事雇佣活动而控制车辆运行则赔偿责任主体将从驾驶员转变为雇主驾驶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责任主体将成为雇主和驾驶员两个且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驾驶员进行追偿。

认定雇佣关系从两个方面予以认定一是驾驶员的活动是在雇主的授权或者指使范围之内二是虽超出授权或者指使范围但驾驶员活动的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职务有内在联系。

(二)出租和发包的车主

机动车的出租和发包是性质相近的两种交易活动出租人或者发包人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在出租和发包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出租人和发包人的赔偿责任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1、出租人或者发包人通过机动车虽然获取了利益但只是正常的交易形成的其对承租人或者承包人没有实际的运营控制权因此不能简单地向挂靠单位一样将其视为雇主。租赁和承包是机动车的两个重要的交易方式如果简单的让出租人或者发包人一概地承担赔偿责任将会妨害机动车市场的正常发展从而影响经济流转阻碍社会的进步所以如果出租人或者发包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的则应不承担责任。但考虑到出租人和发包人对此有一定的收益获取了经济利益同时对机动车增加了风险因此可以使用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条规定的受益人的角度适当分担责任。

2、如果出租人和发包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在其过错程度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关联程度上所确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三)出借车辆的车主

出借行为都是无偿的如果是有偿的就等于出租。由于出借是无偿的所以只有在出借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例如出借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未审核借用人的资格及是否适合驾驶机动车辆等才应根据过错程度及与交通事故发生的因果关联程度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车辆在修理、质押、和保管期间时车主的责任

在车辆维修、质押、以及被他人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因修理单位、质押人、保管人都有妥善保管机动车的义务。此时车主并不实际控制机动车辆实际控制车辆的是修理单位、质押人、和保管人并且法律也规定了上述人员的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负有保障车辆安全的保障义务故此在此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上述人员承担责任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车主的责任

他人驾驶机动车是因他人的犯罪行为所致超出了车主的主观意愿以及失去了控制机动车辆行为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显示公允。故此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车主在机动车被盗、抢期间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六)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的责任

在我国对于机动车实行的是登记管理制度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车主的认定应当是已登记为准。但是现实情况下有时登记的车主并不享受车辆的所有权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名义车主主要有两种情况

1、车辆买卖完成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特别是连续买卖均不办理过户手续。

2、借用他人名义购车。这两种情况下登记的车主实际上并不享受车辆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登记的车主既不能支配汽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营运中获得利益故登记的车主(名义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买卖车辆的和上述分析相同出卖方(名义车主)也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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