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代驾事故责任该如何承担

导读:
如果事故车没投保因代驾司机是职务行为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鉴于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表明酒店没有尽到自己将消费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事故车没有保险应当由酒店承担责任。如果是有偿代驾那么代驾人与委托人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出了交通事故如果车辆没有保险责任应由代驾人承担。据此如果无偿代驾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无偿代驾人只有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替代责任的特点(一)承担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与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相分离。那么私人代驾事故责任该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事故车没投保因代驾司机是职务行为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鉴于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表明酒店没有尽到自己将消费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事故车没有保险应当由酒店承担责任。如果是有偿代驾那么代驾人与委托人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出了交通事故如果车辆没有保险责任应由代驾人承担。据此如果无偿代驾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无偿代驾人只有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替代责任的特点(一)承担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与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相分离。关于私人代驾事故责任该如何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目前酒后代驾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代驾公司提供代驾业务二是酒店提供代驾业务三是私人应邀代驾。如果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会因此产生多种法律关系涉及到消费者、肇事方、代驾方以及代驾司机等多方主体。这里对于责任在于对方车辆的情况不予涉及仅就责任在于代驾人的情况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分别情形加以分析。
1.代驾公司代驾的责任承担问题。代驾公司为顾客提供代驾服务派人代驾不管与顾客是否签有书面合同委托合同关系都已形成所以应保证顾客行车途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赔偿事宜事故车投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先行赔偿。如果事故是由代驾公司的过错造成的保险公司可向其追偿。如果事故车没投保因代驾司机是职务行为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代驾公司与顾客签有合同约定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后由谁来承担责任但这个约定不能对抗事故中受害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受伤这个约定对第三人是无效的肇事车辆的车主应先对第三人进行赔偿然后再根据约定向代驾公司追偿。
2.酒店代驾的责任承担问题。酒店为客人提供酒后代驾服务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应当认定为餐饮消费服务的延伸服务是消费行为的延续是消费者与酒店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鉴于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表明酒店没有尽到自己将消费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事故车没有保险应当由酒店承担责任。如果确实因为代驾司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酒店在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代驾司机追偿。
3.私人代驾的责任承担问题。私人代驾包括亲朋好友无偿代驾和其他人受雇有偿代驾。如果是有偿代驾那么代驾人与委托人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出了交通事故如果车辆没有保险责任应由代驾人承担。如果亲朋好友出于好意无偿替喝酒者开车双方也形成了委托关系。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如果无偿代驾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无偿代驾人只有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代驾的类型有哪些
1、无偿代驾
通常发生在亲友之间代驾人和被代驾人之间存在亲情、友情、从属、利益等方面的关系不因代驾行为而单独收取费用。无偿代驾是一种帮工关系。
2、有偿代驾
有偿代驾又分为私人有偿代驾、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及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附带提供的代驾三种。
(1)私人有偿代驾。
私人有偿代驾涉及到两个民事主体即代驾人和被代驾人其表现形式既有代驾人和被代驾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也有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
(2)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
这类代驾涉及三个民事主体代驾人、被代驾人以及提供代驾服务的代驾公司。代驾服务是由代驾公司向被代驾人提供的代驾人与被代驾人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而是代驾人与代驾公司、被代驾人与代驾公司两两直接发生法律关系。
(3)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附带提供的代驾。
自公安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始后一些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的酒水销售量因此直线下降很多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纷纷推出“免费酒后代驾服务”以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机动车交通事故替代责任的特点
(一)承担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与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相分离。它的前提是承担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与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并非一人机动车保有人的本来意图并无致害他人的内容也没有致害他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是机动车驾驶人。正因为这种责任人与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相分离的情形才产生了赔偿责任转由机动车保有人替代承担的客观基础。
(二)机动车保有人为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是以它们之间具有特定关系为前提的。机动车保有人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的关系直接表现为隶属关系或雇佣关系。因此机动车保有人与损害结果之间并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只具有特定的间接联系。这种因机动车保有人任用、管理不当的行为引起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中的致害行为就是机动车保有人承担替代责任的法律基础。
(三)机动车保有人是赔偿责任主体直接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即赔偿权利人的请求权指向是未直接致害但与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具有特定的间接联系的机动车保有人。受害人不是向机动车驾驶人请求赔偿而是向机动车保有人请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