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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巨额债务如何解决

翁玉素律师2022.01.30344人阅读
导读:

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债权人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那么个人巨额债务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债权人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关于个人巨额债务如何解决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个人巨额债务如何解决

1、破产还债

2、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

中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清理也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的行为应得到法律的认可。协商清偿债务具有简便易行、成本低、中断时效等优点但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如果债务人不守信用拒不履行偿债协议就只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3、诉讼清偿债务

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是公力救济。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债权人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当然协商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起诉。

4、兼并清债

兼并清债是指一个企业通过以现金购买或者以股份交换其他企业的资产或股份将其他企业吸收合并而使之失去法人资格或者对其他企业形成控股以改变其法人实体而由存续企业或控股企业对被吸收企业或被控股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的方式。企业兼并能充分发挥企业的组合效能优化经济结构并能妥善处理债务人企业的遗留问题。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职工由兼并企业安置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债务的清偿则且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5、债转股

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通过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股份使债权转化为股权从而使企业债务归于消灭的偿债方式。目前债转股作为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的一种重要措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中存在问题还很多有必要在实践中进行深层次的探索。

6、申请债权保全

债权保全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不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任意处分其财产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依法申请有权机关采取相应措施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保证自己债权实现的方式。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如果说以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依据尚不十分充分的话那么新合同法中债权保全制度确立为债权人申请债的保全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7、行使担保物权

为保证债权的实现中国担保法规定在债权之上可以设定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押权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拍卖担保物并以其价金优先受偿。但在实践中不少债权人不注重担保物权的作用不令债务人提供应有的物权担保或纵使债务人提供物权担保也不能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积极地行使担保物权因而使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实现。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法院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1、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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