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死亡,留有农村房子可以偿债吗

导读: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那么欠债人死亡,留有农村房子可以偿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关于欠债人死亡,留有农村房子可以偿债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欠债人死亡,留有农村房子可以偿债吗
债务人死亡后其所有的农村房屋能不能抵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屋是其继承人生活必需的不能执行房屋抵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
1、协商处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2、申请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
3、申请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提起诉讼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