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减免情形有哪些
导读: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一)法定减交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二)酌定减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那么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减免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一)法定减交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二)酌定减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关于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减免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
(一)法定减交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酌定减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法定免交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四)酌定免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