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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

李广荣律师2022.01.31488人阅读
导读:

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是现存的夫妻关系。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那么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是现存的夫妻关系。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关于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讼标的是什么意思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消灭的法律事实。

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确认收养之诉中父母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即诉讼标的。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是现存的夫妻关系。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益之诉有诉讼标的不一定有标的物。

例如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要求被告偿还1000元借款的诉讼。在这一诉讼中原被告之间发生纠纷的1000元借款的借贷关系与返还行为是本案的诉讼标的这1000元人民币则是这一权利义务关系所指的对象是标的物。不能将标的物与诉讼标的相混淆。诉讼标的是每诉必备的要素而标的物则不是。在因为身份关系而发生争议的诉讼中则只有诉讼标的而没有标的物。

诉讼标的是诉的两个构成要素之一在任何一个诉中都必不可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被告反诉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向本诉的原告和被告同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都有其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前者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后者是指当事人争议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且满足重复诉讼的其他法定构成要求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

因素区别

(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标的的规定诉讼标的物一旦确定后不可以随意变更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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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分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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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代位权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

    内容:代位权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代位权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代位权诉讼时效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那么代位权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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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10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10万块钱诉讼费多少钱

    内容:法律主观: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 诉讼 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2、法律分析:十万元标的额诉讼费25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根据法律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1、法律分析:诉讼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计算收费的,因此具体的诉讼费用要看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结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计算方法才能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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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可否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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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可否参与分配

    内容: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而使债务人应得到的利益没得到,从而使债务人不能履行与债权人之间发生的债务。例如基于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权和因人身权被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不属于代位权的客体范围。那么代位权诉讼的标的可否参与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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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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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

    内容:将债务人直接纳入代位诉讼,也有利于债权人在诉讼中一并向债务人提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请求。尽管债权人代位诉讼有两个诉讼标的,但这两个标的是有牵连的,前一标的的审理是法院对后一标的进行审理的前提。债务人是否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在前一标的中仅仅是债权人享有代位权的理由之一,但又构成独立的诉讼标的,法院对之应同时审理,同一判断。因此,在债权人在其债权未经法院确定判决确定以前提起诉讼的,代位诉讼的标的有三个;如果其债权已确定,那么诉讼标的有两个。那么什么是债权人代位诉讼的诉讼标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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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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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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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使代位权怎么确定诉讼标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行使代位权怎么确定诉讼标的

    内容:另外,由于金融机构行使代位权时,可行使的债权范围往往是不确定的,尤其是利息部分,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但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出现新的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金融机构有权要求增加诉。那么行使代位权怎么确定诉讼标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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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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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内容: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那么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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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里的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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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里的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内容:没有标的合同就不成立吗没有标的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合同,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就是在合同的条款书写单中,必须要包含标的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违约责任,履行的内容等等,这些附加条款和条件可以规定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数量、价格和质量等方面的细节,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由此可见,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第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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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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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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