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拒绝亲子鉴定为由可否判决离婚

导读:
法院以拒绝亲子鉴定为由可否判决离婚夏某与胡某于2009年结婚,去年诞下一男孩。因夫妻感情不和,夏某怀疑胡某有婚外情。夏某诉至法庭,以胡某有婚外情为由,要求离婚,并索要相关损失。法院判决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夏某与胡某离婚小孩由胡某抚养另由胡某赔偿夏某经济损失8800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司法鉴定结论证明胡某所生儿子与夏某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而胡某没有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且拒绝重新做亲子鉴定,故夏某的主张成立,胡某须承担不利后果。胡某不仅要承担抚养小孩义务,还须返还夏某先前支付的小孩抚养费,并予以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法院以拒绝亲子鉴定为由可否判决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以拒绝亲子鉴定为由可否判决离婚夏某与胡某于2009年结婚,去年诞下一男孩。因夫妻感情不和,夏某怀疑胡某有婚外情。夏某诉至法庭,以胡某有婚外情为由,要求离婚,并索要相关损失。法院判决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夏某与胡某离婚小孩由胡某抚养另由胡某赔偿夏某经济损失8800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司法鉴定结论证明胡某所生儿子与夏某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而胡某没有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且拒绝重新做亲子鉴定,故夏某的主张成立,胡某须承担不利后果。胡某不仅要承担抚养小孩义务,还须返还夏某先前支付的小孩抚养费,并予以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法院以拒绝亲子鉴定为由可否判决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以拒绝亲子鉴定为由可否判决离婚
夏某与胡某于2009年结婚,去年诞下一男孩。因夫妻感情不和,夏某怀疑胡某有婚外情。今年5月,夏某对自己与小孩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司法鉴定,结果证明小孩非夏某亲生。夏某诉至法庭,以胡某有婚外情为由,要求离婚,并索要相关损失。胡某对夏某的诉请提出异议,且拒绝重新做亲子鉴定,也未提交相反的证据。
法院判决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夏某与胡某离婚小孩由胡某抚养另由胡某赔偿夏某经济损失8800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
法官罗妮说,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案实际应准予原被告离婚。司法鉴定结论证明胡某所生儿子与夏某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而胡某没有提供相反证据证明且拒绝重新做亲子鉴定,故夏某的主张成立,胡某须承担不利后果。胡某不仅要承担抚养小孩义务,还须返还夏某先前支付的小孩抚养费,并予以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