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导读:
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三)被告被劳动教养(四)被告被监禁(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三)被告被劳动教养(四)被告被监禁(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下列情况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原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原告应该如何举证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呢?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