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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有什么不同

荣静月律师2022.02.01694人阅读
导读:

诉讼内调解又称为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诉讼外的调解有本质上的不同。双方达成的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与认可发给离婚调解书后才能发挥法律效力。2离婚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之后可能出现下列3种不同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79年和1984年的两个司法解释中均有审理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必须进行调解”的规定。那么离婚案件中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有什么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讼内调解又称为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诉讼外的调解有本质上的不同。双方达成的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与认可发给离婚调解书后才能发挥法律效力。2离婚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之后可能出现下列3种不同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79年和1984年的两个司法解释中均有审理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必须进行调解”的规定。关于离婚案件中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有什么不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讼内调解又称为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诉讼外的调解有本质上的不同。主要表现

(1)离婚诉讼内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一种方式与审判结合进行审判人员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

(2)离婚诉讼内的调解重在发挥人民法院的主导作用如果必要审判人员可以主动提出解决方案也可配合有关单位一起做工作促使当事人尽早达协议。双方达成的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与认可发给离婚调解书后才能发挥法律效力。

2离婚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之后可能出现下列3种不同的结果。

(1)双方达成重归于好的协议原告撤销离婚诉状。

(2)在审判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同意离婚合理分割财产妥善安排子女生活的协议按人民法院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3)调解无效双方就离婚与否或就尚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继续进行进入判决阶段。

3离婚诉讼内调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地处理离婚案件。

(2)调解达成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能够自觉执行。这不仅减少了纠纷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情书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79年和1984年的两个司法解释中均有审理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必须进行调解”的规定。由此可见调解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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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外的调解程序是调解动员、协商调解阶段等。根据有关法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将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 离婚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吗

    内容:离婚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吗是的离婚之类的民事案件通常以调解为主。第一阶段诉前调解。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离婚案件中的法官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调解的安排。那么离婚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139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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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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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出庭参加诉讼按如下方式处理:一般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但若原告有诉讼代理人且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等情形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法庭调解离婚要不要诉讼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法庭调解离婚要不要诉讼费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减半收取。法院调解离婚什么步骤需要带什么准备身份证结婚证以及两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起诉状一式三份按照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各地的法院规定不同。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2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那么法庭调解离婚要不要诉讼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292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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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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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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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内容: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可以依离婚诉讼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离婚诉讼案件中的人民法院调解,依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既可以由合议庭主持,也可以审判员一人主持。关于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104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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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纠纷案件的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时间要求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纠纷案件的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时间要求

    内容: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纠纷案件的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时间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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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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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内容: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阶段诉前调解。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离婚案件中的法官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调解的安排。那么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3147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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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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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如何进行诉讼外调解呢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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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夫妻离婚如何进行诉讼外调解呢

    内容:对于离婚纠纷,诉讼外调解并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受调解后随时退出调解。调解前不能“强拉硬拽”,调解中也不能“强加于人”。因此,经过调解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一种是双方的矛盾得到化解,重归于好,继续保持婚姻关系;第二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也达成一致意见,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再一种是调解不成,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则坚持相反意见,或者虽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问题达不成协议,而需诉诸法院解决。那么夫妻离婚如何进行诉讼外调解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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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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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中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有什么不同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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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离婚案件中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有什么不同

    内容:诉讼内调解又称为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诉讼外的调解有本质上的不同。双方达成的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与认可发给离婚调解书后才能发挥法律效力。2离婚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之后可能出现下列3种不同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79年和1984年的两个司法解释中均有审理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必须进行调解”的规定。那么离婚案件中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有什么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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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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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应当经过调解。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案件调解的三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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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离婚案件调解的三种结果

    内容:离婚案件调解的三种结果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会产生三种不同的结果:1、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原告撤回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不需要发给调解书,但要将调解的笔录存档。人民法院应按照协议离婚的内容制作调解协议书,发给双方收执。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依据。这种情况既可能是原告坚持离婚请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可能是当事人虽然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该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及其他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判决。那么离婚案件调解的三种结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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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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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调解能不能和好,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同意法院调解,双方感情未破裂的,一般是能调解和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上海法院离婚诉讼案件须知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上海法院离婚诉讼案件须知

    内容:经上海法律咨询处的离婚法律咨询以及房产法律咨询了解到婚姻纠纷案件诉讼须知 根据我国民诉法等有关规定,当事人起诉时,必须完备下 列手续: 一、递交民事起诉状,书写诉状要求: 1、原、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家庭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引起离婚的主要原因及事实依据 及从何时起分居等。如有书面结论的,应附判决书、裁定 书、调解书的复印件。如放弃住房的,应明确离婚后的户籍申报处,户主同意入户的 书面材料,入户处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第三人。那么上海法院离婚诉讼案件须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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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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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怎么走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怎么走

    内容:离婚诉讼调解程序主要分为三步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离婚案件中的法官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调解的安排。那么离婚诉讼调解程序怎么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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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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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是否还要出庭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是否还要出庭

    内容:一般情况下的民事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就可以不用出庭参加诉讼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是否还要出庭一般说来,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了,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能否离婚,取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关于这个问题,诉讼代理人往往把握不准,难以就具体情节进行陈述、辩论和说明。因此,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原则上本人还要出庭。那么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是否还要出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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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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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一般需在六个月后才可以在起诉。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直接再次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应予以受理,不受六个月起诉时间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离婚案件诉讼程序规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案件诉讼程序规定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受调解后随时退出调解。关于离婚案件诉讼程序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191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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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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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具体如下:1、离婚纠纷双方申请调解或人民法院主动适用调解;2、调解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调解;3、调解结束,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一致或者不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女方在怀孕期间作被告的离婚案件能否调解结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女方在怀孕期间作被告的离婚案件能否调解结案

    内容:对此案能否进行调解结案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本案不能以调解和好结案而应以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1我国婚姻法第34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的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不在此限”。2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故建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修改为“立案时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但离婚案件双方同意调解的除外”。那么女方在怀孕期间作被告的离婚案件能否调解结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299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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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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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直接电话联系法院经办法官。这种方法是最为基本,同时也是最为可靠的一种查询方法。可以到法院接待窗口首先查询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的联系方式。然后电话联系法官并询问案件进展。二、网上查询。根据最高法院的要求,目前各地区法院均开通了网上案件进展查询通道。三、通过手机微信查询。鉴于微信的普及,很多法院开通了自己的微信APP。《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诉讼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诉讼离婚律师费一共需要多少费用)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诉讼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诉讼离婚律师费一共需要多少费用)

    内容: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在适用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1、符合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陈宗琼律师
    2024.01.2423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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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怎么调解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诉讼怎么调解

    内容:离婚诉讼怎么调解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2复杂离婚案件复杂的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前对原被告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难于一时作出判断的案件。对这种离婚案件的调解分为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那么离婚诉讼怎么调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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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92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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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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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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