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该怎么办理

导读: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诉讼离婚该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诉讼离婚该怎么办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诉讼离婚案件管辖问题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