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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分类思考

毋磊颖律师2022.02.02598人阅读
导读:

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经济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加以公平的分割。但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具有的专有性和可重复利用性使财产分割并没有完结也不能就此认为该知识产权就此只属于一方。著作权不能和专利权商标权那样在权利归属于一方时对方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而是应给予非知识产权所有方一定的婚后收益分割请求权。离婚财产分割中对知识产权收益的期待权应适用于在离婚时尚不能确定其经济价值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暂不予分割并且明确规定一方对另一方处分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性收益享有分割请求权。那么离婚诉讼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分类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经济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加以公平的分割。但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具有的专有性和可重复利用性使财产分割并没有完结也不能就此认为该知识产权就此只属于一方。著作权不能和专利权商标权那样在权利归属于一方时对方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而是应给予非知识产权所有方一定的婚后收益分割请求权。离婚财产分割中对知识产权收益的期待权应适用于在离婚时尚不能确定其经济价值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暂不予分割并且明确规定一方对另一方处分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性收益享有分割请求权。关于离婚诉讼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分类思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离婚时那些方面属于知识产权收益?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综上可知首先在我国知识产权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应看这项财产的取得是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只要是取得于婚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实际取得的财产也包括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而婚前和离婚后取得的财产不在此限但应在离婚时给予一方适当照顾。其次知识产权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都归于一方所有,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内获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经济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加以公平的分割。但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具有的专有性和可重复利用性使财产分割并没有完结也不能就此认为该知识产权就此只属于一方。

3离婚时著作权及其权益如何分割?

著作权不能和专利权商标权那样在权利归属于一方时对方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而是应给予非知识产权所有方一定的婚后收益分割请求权。

离婚财产分割中对知识产权收益的期待权应适用于在离婚时尚不能确定其经济价值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暂不予分割并且明确规定一方对另一方处分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性收益享有分割请求权。

4离婚时专利权及其权益如何分割?

对婚内取得的专利权可以采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方式确定其产权并于婚财产分割时在原则上加以平均分割。

具体情况视法院判决而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专利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法院判决或经双方协商离婚后专利权由一方享有

3双方协商不下请评估公司对该专利进行评估也就是将该专利的价值可视化然后分割总体是平衡的。

4当然法院也可能判决双方共有不过概率很小。

最后拿着法院的判决到专利局去做著录项目变更。

5离婚时夫妻共有的商标所有权如何处理?

对婚内取得的商标权可以采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方式确定其产权并于婚财产分割时在原则上加以平均分割。

6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婚后才取得经济利益的如何处理?

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在婚后取得的经济收益具体处理时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当智力成果(如著作)在婚前已经创作完成并发表只是在婚后才取得稿酬的应当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婚前一方作品一经发表即取得财产权利是一种既得财产权利只是在婚后实际取得不改变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

(二)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发表或转让未取得财产性收益在婚后投入市场取得财产性收益的该财产性收益仍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但如果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在婚后取得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人的配偶为财产性收益的取得付出了较大的劳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的可以给予其适当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该财产性收益取得的具体情况和双方付出劳动的情况以及发挥的作用予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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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分类思考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诉讼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分类思考

    内容: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经济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加以公平的分割。但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具有的专有性和可重复利用性使财产分割并没有完结也不能就此认为该知识产权就此只属于一方。著作权不能和专利权商标权那样在权利归属于一方时对方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而是应给予非知识产权所有方一定的婚后收益分割请求权。离婚财产分割中对知识产权收益的期待权应适用于在离婚时尚不能确定其经济价值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暂不予分割并且明确规定一方对另一方处分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性收益享有分割请求权。那么离婚诉讼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分类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259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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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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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原则上是不存在反诉问题的。因为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离婚诉讼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离婚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 离婚后能不能对子女抚养权,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重新提起诉讼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离婚后能不能对子女抚养权,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重新提起诉讼

    内容:离婚案件的审理涉及是否准予离婚、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原则上应一并予以解决。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而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调解遗漏处理的,可比照上述规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而不应该按申请再审的程序进行诉讼。那么离婚后能不能对子女抚养权,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重新提起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227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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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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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夫妻一方由于过错行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其过错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对由此所受的损害,要求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只能向有过错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婚姻关系无过错方请求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无过错方请求对方给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那么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13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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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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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涉外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内容:根据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就涉外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归纳如下:第一,夫妻双方均为中国人,一方在国外的。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场,才能够确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中国的律师代理出庭应诉,但必须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与外国人离婚,可向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外国人居住在国外,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送达就成为比较困难的问题。

    冯清琴律师
    2022.03.2246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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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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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是看哪一方对孩子成长比较有利就归哪一方,目前来看你是比较有利的。
  •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与思考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与思考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与思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等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关键词:离婚损害赔偿、重婚、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的司法适用,这个问题是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所涉及的一个新课题。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与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35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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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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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具体如下:1、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2、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3、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4、涉外诉讼裁判文书的执行问题;5、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的其他法律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 离婚时所涉及的彩礼和嫁妆的分割方法的思考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婚时所涉及的彩礼和嫁妆的分割方法的思考

    内容:彩礼与赠与区别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二婚前的彩礼是否能要回目前在农村结婚给彩礼现象比较普遍。在一些地方因送彩礼债台高筑给生活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极其严重的经济负担。您来信所述情况属于第二种情形因此您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么离婚时所涉及的彩礼和嫁妆的分割方法的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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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41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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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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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之常见法律问题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诉讼之常见法律问题

    内容:离婚诉讼,一般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能不能判决离婚,第二孩子抚养权归谁,第三,财产如何分割。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婚姻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根据司法解释,提出上述损害赔偿的,无过错的原告只能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而不能单独提起诉讼。女方提出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要受理男方离婚要求的,不在此限。那么离婚诉讼之常见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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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22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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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会涉及到哪些问题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离婚诉讼会涉及到哪些问题

    内容:因为民法典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五种。二财产分割问题技巧三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技巧四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技巧六如果抚养权问题可能涉及到与对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因为待判决后仍然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之诉讼而财产问题一般处理过的财产法院不再受理重新分割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诉讼会涉及到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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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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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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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答辩要注意下列相关的法律问题:一般需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准备充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注意不要错过开庭时间;不要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如何解决离婚诉讼中涉及案外人的财产的问题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如何解决离婚诉讼中涉及案外人的财产的问题呢

    内容:离婚案件要求人民法院在解决离婚纠纷的同时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原则上一并处理但该复合性并非需要绝对一并处理而不能分开处理的。离婚诉讼中由于案外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人民法院将涉及案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则有可能出现两方面问题一是人民法院对案外人的请求进行了审理即作出了支持案外人请求或不支持案外人请求的裁判。二是人民法院不予考虑案外人的请求直接在离婚诉讼中对涉及案外人利益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这有可能侵犯了案外人的诉权。那么如何解决离婚诉讼中涉及案外人的财产的问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119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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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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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处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处分

    内容: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处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涉及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应当采取依法分割调解处理另案处理等方法。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由于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往往牵涉到案外人而离婚案件的诉讼主体仅限于原被告双方法院只能对离婚双方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不能对案外人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因此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那么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处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2576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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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管辖权问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诉讼管辖权问题

    内容: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离婚律师费有双方给付。至于财产保全问题请咨询相关的婚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律师。那么离婚诉讼管辖权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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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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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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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

    内容:离婚诉讼是婚姻缔结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处理子女抚养权及分割财产和处理债权债务的诉讼,离婚诉讼案件从程序上要求当事人只能是缔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任何第三者都不能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离婚诉讼中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因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符合诉的要素,可独立构成另一诉讼,不宜与离婚诉讼合并审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的精神,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而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那么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56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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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能一并处理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诉讼中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能一并处理吗

    内容:离婚案件要求人民法院在解决离婚纠纷的同时、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原则上一并处理,但该复合性并非需要绝对一并处理而不能分开处理的。在案件判决离婚时,因为涉及财产分割,确实可能影响其权益,依上述法理债权人似乎可作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二是人民法院不予考虑案外人的请求,直接在离婚诉讼中对涉及案外人利益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这有可能侵犯了案外人的诉权。由于离婚案件的诉讼程序只允许夫妻双方作为当事人参与,当夫妻双方争议的财产牵涉案外人利益时,案外人无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中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能一并处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71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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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内容:离婚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离婚纠纷主要涉及三个法律问题解除婚姻关系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这一点大多数当事人或律师都知道但是基于这三个大方向产生的应当注意的细节问题却鲜有人知张律师总结如下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判断。这是一个基点问题所有离婚诉讼都必须首先解决这个问题法官回避不了当事人双方也回避不了法官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当事人应当从夫妻情感的真实现状和婚姻关系的存废之角度分析这个问题。离婚后可能面临的困境。确实现实中存在着大量的“贫民”家庭本不富裕离婚会让一方雪上加霜但是这个问题不考虑清楚后患无穷。那么离婚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150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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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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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中的七类财产问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诉讼离婚中的七类财产问题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那么诉讼离婚中的七类财产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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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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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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