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为哪几个阶段进行
导读: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那么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为哪几个阶段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为哪几个阶段进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