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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

崔玉君律师2022.02.02528人阅读
导读:

一以协议方式解除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二)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按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理大体上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同居期间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那么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以协议方式解除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二)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按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理大体上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同居期间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关于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

一以协议方式解除

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

二以诉讼方式解除

(一)199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补办登记就按夫妻离婚规定来处理。

(二)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按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理大体上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抚养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同居期间财产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3同居期间债务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继承遗产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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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内容: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如果有非婚生子女的话,则也是要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协商的。那么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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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内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可以通过律师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阶段的同居关系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同居关系如何解除,实践中,均是参照婚姻关系的解除办理。主要解决的是指的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那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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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

    内容:一以协议方式解除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二)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按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理大体上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同居期间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那么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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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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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区分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均无配偶情况下的同居。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三、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并解决子女抚养的问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四条: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第七条: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第八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对,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第九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按照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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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按照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内容: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按照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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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如果解除结婚计划,是应当退回的。对于是否能够撤销同居期间的赠与,需要以给付款项的性质决定,如果是以结婚为特定目的的赠与,则解除恋爱同居关系后女方需要返还。如果定义为普通赠与,则女方不需要返还该笔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解除同居关系怎么赔偿女方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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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解除同居关系怎么赔偿女方

    内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的应当区别对待,(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之规定如果在案件受理前未补办结婚登记法院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并无别的选择。

    杨一凡律师
    2022.05.31639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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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效。如果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且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解除同居关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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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解除同居关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但是解除同居关系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尽管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予受理。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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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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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判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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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判

    内容: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那么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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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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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但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同时,同时提出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等请求的,应当予以受理,并依法予以裁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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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内容:双方均无配偶之间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那么双方均无配偶之间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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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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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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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内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那么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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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同居关系后,哺乳期内子女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呢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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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解除同居关系后,哺乳期内子女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呢

    内容:原被告同居期间所生男孩李甲,因未满两周岁,处于哺乳期,而且一直跟随女方生活,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由女方抚养。故判决:非婚生男孩李甲由原告贾某抚养,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2015年的抚养费1177元。以案说法这是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对于此类案件纠纷,法院应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如果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应一并予以解决。结合本案,显然原被告系非法同居关系,原告贾某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判决予以解除。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后,哺乳期内子女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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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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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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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内容:同居解除时,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因此需要双方合理分割,避免争执和未来纠纷,才能化解矛盾,和谐解决分割问题,同居期限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方式如下: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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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同居关系的债务解决方式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解除同居关系的债务解决方式有哪些

    内容:对于同居双方的债务处理方法,婚姻法也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这样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即同居关系解除时要平均分担债务。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方各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一)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的债务解决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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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准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

    内容:我认为,应当由法院受理争议,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断,一般应当判决解决准婚姻关系,不应当判决予以维持。解除准婚姻关系之后,就使双方当事人不再为准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再是同居者。妇女作出终止的,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或返还原物的责任。男子作出终止,如果为公平所要求,法院可判处他对女方偿付不超过6个月的生活保持费用的赔偿。我国亲属法可以规定,双方当事人终止准婚姻关系,不分男方提出和女方提出的不同,只要一方生活确有困难者,对方应当予以适当帮助。那么准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012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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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应该给谁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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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应该给谁

    内容: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应该给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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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内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处理原则:1、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如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3、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发生争议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或者当事人解除同居的请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那么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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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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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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