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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请求权适用除斥期间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2022.02.02310人阅读
导读:

离婚请求权适用除斥期间离婚请求权不适用除斥期间因为除诉期是法律规定的目前离婚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是学理名词而非法典名词在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尚无除斥期间或预定期间的专门用语。除斥期间仅适用于形成权。但并非所有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限制法律对形成权是否设定除斥期间以及期间的长短通常以立法上的利益衡量而定。那么离婚请求权适用除斥期间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请求权适用除斥期间离婚请求权不适用除斥期间因为除诉期是法律规定的目前离婚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是学理名词而非法典名词在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尚无除斥期间或预定期间的专门用语。除斥期间仅适用于形成权。但并非所有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限制法律对形成权是否设定除斥期间以及期间的长短通常以立法上的利益衡量而定。关于离婚请求权适用除斥期间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请求权适用除斥期间

离婚请求权不适用除斥期间因为除诉期是法律规定的目前离婚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例如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二个月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二个月就是除斥期间。

在民法上因时间的经过而影响权利的存续或行使的主要有消灭时效(中国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关于诉讼时效中国民法通则及有关特别法都有比较完整系统的规定人们对此十分熟悉。而关于除斥期间立法规定就相对较为分散了加之其与诉讼时效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司法实践中人们常常将除斥期间误认为是诉讼时效而实际上两者在立法宗旨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如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两个月即为受遗赠权的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学理名词而非法典名词在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尚无除斥期间或预定期间的专门用语。

在民法理论中根据民事权利作用的不同通常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除斥期间仅适用于形成权。形成权概念的建立是法学上的一项重大发现它由德国学者赛尔(SeckeD于1903年正式指出。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

各国民法对许多形成权均设有预定期间的限制一经届满这些形成权即告消灭。但并非所有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限制法律对形成权是否设定除斥期间以及期间的长短通常以立法上的利益衡量而定。

常用的几种除斥期间

6个月合同法第193条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1年合同法第55条

民通意见第73条第1款合同法第192条合同法第75条

婚姻法第11条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变更权对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撤销权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保全撤销权

受胁迫一方的婚姻撤销权5年合同法第104条领取提存物的权利5年合同法第75条保全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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