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离婚时公司股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邢颖律师2022.02.02745人阅读
导读:

离婚时公司股权法院会怎么判决法院一般都是一并解决的但还需要看你们的诉讼请求。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收益问题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归一方所有。那么离婚时公司股权法院会怎么判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时公司股权法院会怎么判决法院一般都是一并解决的但还需要看你们的诉讼请求。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收益问题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关于离婚时公司股权法院会怎么判决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时公司股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法院一般都是一并解决的但还需要看你们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收益问题

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既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既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归一方所有。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与夫妻共同财产而把预期经济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其他财产

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一次性费用

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按以下公式计算费用总额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年限×费用总额÷(70入伍时年龄)

赠与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邢颖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598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