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男方骚扰怎么办
导读:
起诉离婚期间男方骚扰怎么办如果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那么起诉离婚期间男方骚扰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起诉离婚期间男方骚扰怎么办如果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关于起诉离婚期间男方骚扰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起诉离婚期间男方骚扰怎么办
如果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