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邢颖律师2022.02.03803人阅读
导读:

交通事故对受害者及其亲属都可能会带来精神伤害,当事人在起诉时有可能附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与此同时,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统一的标准,给法官自由裁量留下很大的空间。一般侵权中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更应确立精神损害赔偿。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对受害者及其亲属都可能会带来精神伤害,当事人在起诉时有可能附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与此同时,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统一的标准,给法官自由裁量留下很大的空间。一般侵权中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更应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摘要】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案件也随之上升。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当事人或其亲属维护合法权益,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针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确立的必要性,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存在的误区,论述交通事故精神赔偿应掌握的一般原则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的方法,以此推进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不断完善。关键词: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原则;抚慰金。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案件也随之上升。交通事故对受害者及其亲属都可能会带来精神伤害,当事人在起诉时有可能附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属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提出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或忽视合法权益取得的现象时有发生。与此同时,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统一的标准,给法官自由裁量留下很大的空间。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当事人或其亲属维护合法权益,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一、确立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精神损害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损害。也就是说因公民的人格权遭受侵害而使其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它具有非财产性、存在的独立性、存在的单一性等特点。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侵权行为人而言具有惩罚性,而对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补性和抚慰性,它本质上是通过金钱赔偿,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抚。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不论是造成伤残还是死亡,都将给受害人自身及其家庭带来很大的精神损害。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解决了关于人身损害是否可以请求害赔偿的争论,是民事诉讼解决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精神损害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放在同等地位,可以同时提出,确立了包括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在内的人身损害精神赔偿制度。1、确立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充分保护人的主体性权利的需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精神生活更为人们所重视,精神权利越来受到重视是个不争的事实,人们更加偏重于对精神权益损害的填补和保护,确立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顺应了社会的发展潮流。2、确立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侵权法的一般原理。一般侵权人身损害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二者都是对人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损害;在构成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基础上二者都能造成人的精神损害;而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果较为严重,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果多为重伤、残疾、甚至死亡,且一次事故同时造成多人受伤或伤亡。一般侵权中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更应确立精神损害赔偿。3、确立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增强法律意识和完善司法保护体系的需要。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确立精神损害的救济不仅有助于推进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达到抚慰受害人的目的,而且能够达到教育惩罚侵权人,引导社会努力形成尊重他人人身权利,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目的;同时也可以不断推进处理交通事故法制的统一,促进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保护体系的完善和改进。二、当前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存在的误区精神损害赔偿是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当前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内容: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那么[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0744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30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内容:第三条在受害人起诉的案件中,保险公司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进行调解。第十二条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要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外再承担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411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几个特殊问题的研究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几个特殊问题的研究

    内容:由此而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直接对受害人亲属的,并非因受害人死亡而继受死亡赔偿金。换言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存在继受问题。(二)植物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从伤情等级划分来看,植物人是最重的一种。精神损害赔偿系对精神痛苦的抚慰性、填补性,精神赔偿对痛苦没有感知的植物人似乎不和逻辑。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几个特殊问题的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0338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与标准是怎样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与标准是怎样

    内容: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的问题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侵害身体权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即过失相抵。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与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0719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内容:第六条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承租人与出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权人未尽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学习驾驶员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期间,驾驶学习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驾驶培训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443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内容:交通事故对受害者及其亲属都可能会带来精神伤害,当事人在起诉时有可能附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与此同时,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统一的标准,给法官自由裁量留下很大的空间。一般侵权中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更应确立精神损害赔偿。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380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陕西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意见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陕西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意见

    内容:第三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机动车,出卖人在购买人付清全部购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人实际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害的,由购买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承租人与出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权人未尽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雇员在受雇期间非因从事雇佣活动驾驶雇主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陕西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469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所考虑的因素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所考虑的因素

    内容: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所考虑的因素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个分复杂而且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并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那么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所考虑的因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70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那么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07338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58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内容: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九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第十二条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479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交通事故构成轻伤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交通事故构成轻伤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内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不予受理。因此,法律上应当承认原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刑事诉附带民事诉讼,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达不到评残标准的轻微损伤的受害人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因此,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依法可请求对方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构成轻伤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4319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探讨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探讨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理论和实践中的各种问题更加突出。目前,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研究并没有为解决该问题提供清晰的答案。本文试图以道路交通事故切入点,论述无过错侵权损害赔偿中的精神赔偿问题。由此可见,1991年以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要依据于行政法规和民事政策调整。196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研字5号文对交通事故死亡规定了死亡补偿金、补助金,明确了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费具有精神抚慰功能和精神损害补偿金的性质,为日后解决精神赔偿问题奠定了法律基础。那么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探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363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

    内容:精神损害赔偿是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当前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随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相对其他侵权的特殊性,目前社会上许多人对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还不甚了解,认为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侵权,就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此陷入了这样的误区:在支付了较高的诉讼费后,不但得不到赔偿,反而增加了过重的心理负担。因此,一些法律专家提醒人们,盲目提出高额赔偿,在法理上是贬低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意义,在实践中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368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内容: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45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邢颖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