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

任冰峰律师2022.02.06291人阅读
导读:

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但是,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若不尽其招领公告等法定义务,拒不返还,则其拒不返还的行为构成遗失人受损的原因。此时,拾得遗失物产生的债权债务是侵权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的复合。那么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但是,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若不尽其招领公告等法定义务,拒不返还,则其拒不返还的行为构成遗失人受损的原因。此时,拾得遗失物产生的债权债务是侵权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的复合。关于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

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

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

两者区别:

很多法律书上对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关系处理含糊甚至错误,比如有的法律书上将似拾得遗失物作为不当得利之债的实现行为等等。本文将就拾得遗失物产生的债权债务和不当得利之债的关系小做分析。(简单分析,点到为止,不求面面俱到)

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作为债的产生的原因规定在我国的民法中。其中的不当得利之债和拾得遗失物产生的债权债务颇有相似之处,再看不当得利的四个要件---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和受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获利没有合法依据,也很难找出两者的不同,以至产生混同。

一、拾得特定物

(一)对拾得遗失物的归属问题,我国采罗马法拾得人不取得拾得物所有权主义。即无论遗失人不慎的遗失物展转何处,所有人均不丧失其所有权。但因其已经丧失对物的占有,是一种受损失的状态,其不慎丧失是导致其利益受损的原因。

但是,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若不尽其招领公告等法定义务,拒不返还,则其拒不返还的行为构成遗失人受损的原因。同时其拒不返还的行为也构成对遗失人物权的侵犯。

此时,拾得遗失物产生的债权债务是侵权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的复合。遗失人得依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其一行使其权利。但因为物权请求权有优先适用性,故此时遗失人得依物权请求权行使其权利。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请求拾得人赔偿损失。

(二)若是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造成遗失物的灭失,则因标的物的灭失使所有人基于此标的物的所有权丧失,进儿无法再行使物权请求权,只能得依不当得利之债行使债权请求权(转卖而由善意第三人即时取得的情况)或得依侵权之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拾得种类物(以货币为例)

由于货币的持有者即为权利主体,故拾得人拾得货币即取得此货币的所有权,而遗失人自遗失时起业已丧失对此货币的所有权,只能依不当得利行使债权请求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

    内容: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897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具有下列区别:一般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在借款人不能承担时,才由保证人担责;而连带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担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 欠债纠纷和民间纠纷有何区别以及两者之间是怎样定义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欠债纠纷和民间纠纷有何区别以及两者之间是怎样定义的?

    内容:如因买卖合同拖欠货款而发生的欠款纠纷;因服务合同拖欠服务费而发生的欠款纠纷等。那么欠债纠纷和民间纠纷有何区别以及两者之间是怎样定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12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1、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2、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拾得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首先分析这个东西是别人抛弃的还是遗失物,如果是遗失物,就构成不当得利。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给失主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需要注意的是,拾得人在拾到他人遗失物之后,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上缴国库。那么捡取遗失物卖掉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6558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9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何区别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何区别

    内容: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何区别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区别在于财产所有主体的情况。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基本特征: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无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165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

    内容: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情况,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催天下小编为大家他们之间的区别。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内容只有无因管理制度才能包揽。那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85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担保人与保证人有何区别以及他们有怎样的关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担保人与保证人有何区别以及他们有怎样的关系

    内容:但是提到担保人,不得不提保证人。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担保人与保证人有着十足的区别。(四)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这一规定则仅适用于物的担保是由债务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处于同等地位,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物的担保或保证。如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两者均有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因此,确切的可以说:担保人应当包含保证人。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合同对其确定的责任范围之外承担责任。那么担保人与保证人有何区别以及他们有怎样的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81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包括在内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包括在内吗

    内容: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包括在内吗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那么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包括在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620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

    内容:连带担保责任比一般担保更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选择面更广一些。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总的来说一般担保对债权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而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担保责任。那么抵押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26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请律师和不请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有何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请律师和不请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有何区别

    内容:请律师和不请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有何区别1、在双方矛盾突出争议较大涉案财产较多以及需要取证等情况下是有必要请律师的当然如果当事人工作繁忙自行处理不便以及经济条件较好对律师费用不敏感即使案情简单请律师也是必要的2、请律师与不请律师会有区别但具体说起来确实有点难强调律师作用大又有自夸推销之嫌。不过分居两年的事由需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导致分居如果是因为工作等其他原因分居两年则不是法定离婚事由。那么请律师和不请律师代理离婚案件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819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

    内容: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但是,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若不尽其招领公告等法定义务,拒不返还,则其拒不返还的行为构成遗失人受损的原因。此时,拾得遗失物产生的债权债务是侵权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的复合。那么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629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内容:很多朋友都知道,债务的大部分产生原因是由于合同,侵权伤害,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民间借贷等等,民间借贷中借贷关系很明确,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小编介绍一下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那么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100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外效应有何区别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外效应有何区别

    内容: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债务。而在离婚、夫妻一方行使追偿权等案件中,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适用《婚姻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而针对对内效力作出判决确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直接认定该债务在对外效力上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就该债务应对债权人负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外效应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2.0930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

    内容: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遗赠指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那么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532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不当得利占有遗失物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不当得利占有遗失物是什么

    内容:拾得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很多法律书上对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关系处理含糊甚至错误,比如有的法律书上将似拾得遗失物作为不当得利之债的实现行为等等。那么不当得利占有遗失物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610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一、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最基本的区别在于:不当得利是无因行为取得财产或者取得财产的因无效了,善意取得一定是基于无权处分而且取得财产人不知处分财产人是无权处分的,有因的行为取得的财产。特别注意盗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那么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0663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任冰峰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