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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2022.02.06327人阅读
导读: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那么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关于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民法典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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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辖权异议要在法院指定的答辩状期间提交,超过答辩期间的,受诉法院不会再处理。不过,如果有确凿事实,可以向法院作出说明,在法院第一次开庭前,法院如果自己认为没有管辖权的,还可以变更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怎样确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怎样确定

    内容:1995年9月1日,易某段某借款,段某按易某指定将借款50万元汇入某公司的账户。此后,段某以易某未偿还其尚欠借款为由,向丙市丁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易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利息1128585元。专家说法本案为借款合同纠纷,根据法律的规定,有权选择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依据相关的规定,应由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原告段某的身份证地址虽在甲市乙区,但在借款发生时,原告段某经常居住地在丙市丁区,故丙市丁区是原告段某的所在地,丙市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那么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怎样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19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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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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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怎样追回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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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不当得利怎样追回

    内容: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那么不当得利怎样追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669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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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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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方式如下: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保证人还款追偿管辖权是怎样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保证人还款追偿管辖权是怎样的

    内容: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应当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还款追偿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行使追偿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若债务人违反通知义务导致保证人无过失地重复向债权人履行的,保证人可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能免除补偿的义务,债务人可请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部分。那么保证人还款追偿管辖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33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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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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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被羁押的人时,应这样确定管辖权:如果被告被羁押的,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民法典中怎样认定不当得利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法典中怎样认定不当得利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特别注意盗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那么民法典中怎样认定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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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18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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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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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被告服刑管辖权是怎样的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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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起诉离婚被告服刑管辖权是怎样的

    内容:起诉离婚被告服刑管辖权是怎样的那么起诉离婚被告服刑管辖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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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95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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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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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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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内容: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在哪里民诉法规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且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那么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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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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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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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怎样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法典中怎样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补救措施1、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借贷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主要就还款事项协商好。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那么民法典中怎样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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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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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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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内容: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那么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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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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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他人不当得利的流程:1、受害人向法院起诉不当得利人;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民企劳动争议管辖权怎样划定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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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民企劳动争议管辖权怎样划定

    内容:民企劳动争议管辖权怎样划定发生了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的途径: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没有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仲裁,可否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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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60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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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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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规定具体如下:如果当事人在中国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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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内容: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一、解决问题不同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便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一种社会关系。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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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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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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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怎样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

    内容:怎样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资的行为是属于民间借贷,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年利率36%,即不得放高利贷。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怎样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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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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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管辖权归谁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不当得利管辖权归谁

    内容:不当得利管辖权是怎样的不当得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不当得利管辖权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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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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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起诉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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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离婚起诉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内容: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那么离婚起诉的管辖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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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57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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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决程序是怎样的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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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决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决程序是怎样的首先,对申请人提起职能管辖权异议的,不涉及到法院的,正在进行管辖的侦查机关将此异议移交同级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同级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处理,异议不成立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同样,对认可异议或驳回异议的裁定,申请人或者对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上诉,而且上一级法院审查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查期间的,必须履行特定的手续。那么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决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78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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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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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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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是怎样的

    内容: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转让行为就生效。2004年6月,某银行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对某公司截止2003年12月31日的债权600万元转让给某资产管理公司,某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债权后,向某公司主张债权,得知其中的200万元债权某银行已回收。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银行归还已经实现的200万元债权。这是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本案并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那么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669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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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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