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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毋磊颖律师2022.02.07510人阅读
导读:

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对于债权让与的性质,理论上和立法上对此都有不同的观点,主要的争论有三种学说:1.不要因的准物权合同说。此种观点认为,根据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规则,债权让与合同与作为基础的被转让的合同是相分立的,此转让行为是不要因的合同。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对于债权让与的性质,理论上和立法上对此都有不同的观点,主要的争论有三种学说:1.不要因的准物权合同说。此种观点认为,根据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规则,债权让与合同与作为基础的被转让的合同是相分立的,此转让行为是不要因的合同。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关于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对于债权让与的性质,理论上和立法上对此都有不同的观点,主要的争论有三种学说:

1.不要因的准物权合同说。此说以德国法为代表,以物权行为理论为基础。所谓物权行为,是以直接发生物权的变动为目的的行为。此种观点认为,根据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规则,债权让与合同与作为基础的被转让的合同是相分立的,此转让行为是不要因的合同。简言之,这种转让是否有原因,该原因有无瑕疵,对合同转让的法律效果不产生影响。除非当事人有保留债权的意思或发生其他障碍。

2.要因的买卖合同说。此说以法国法为代表,该观点认为债权让与合同是一种要因的买卖合同。既然是买卖合同,转让债权就如同转让财产的所有权一样,原债权人把债权作为买卖的标的物出让给新债权人,新债权人为此应支付一定代价。由于合同转让是一种买卖合同,因此,出卖人应对作为买卖标的物的权利在法律上承担瑕疵担保的责任,如果原转让人不享有权利而转让债权,将直接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3.合同说。此说在英美法上成为通说,该观点认为,债权让与的是一种合同,让与权利的合同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有效:即权利人表示了不需要自己或债务人作进一步的行为立刻转移权利的意思,他的意思可直接向受让人或第三人表示。

如果转让的是未来的权利,那么就像其他合同一样,债权转让合同必须具有对价。

比较上述的各种观点以及从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基本上都认为债权让与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转让合同权利应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在转让合同权利的情况下,实际上已将合同权利作为转让的标的,转让合同权利也意味着权利人对其权利实施了处分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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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内容: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那么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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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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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善意取得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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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善意取得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善意取得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撤销权作为债权人的一项自保工具,具有突破债的相对性之特征,其效力可能及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私法关系,适用时可能对交易安全形成较大程度的掣肘。在此情况下,撤销权诉讼就应确立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在“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法律价值取向中优先维护交易安全。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分为两个层次,首先对债务人处分行为类型进行区分,即分为无偿行为与有偿行为,在此基础上,再具体设定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要求。那么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善意取得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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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对夫妻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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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法律对夫妻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法院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法律对夫妻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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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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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内容: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1、免除为无偿行为2、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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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对于债权让与的性质,理论上和立法上对此都有不同的观点,主要的争论有三种学说:1.不要因的准物权合同说。此种观点认为,根据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规则,债权让与合同与作为基础的被转让的合同是相分立的,此转让行为是不要因的合同。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那么债权让与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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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合同的性质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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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合同的性质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4、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的性质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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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倒闭债权债务清算的步骤是怎样的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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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公司倒闭债权债务清算的步骤是怎样的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内容:六、清偿债务清算组编制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清算组根据方案的要求以现金或者实物偿还破产企业的债务。那么公司倒闭债权债务清算的步骤是怎样的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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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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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是怎样的一、债权担保的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实际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其中需要注意“代为履行”和“连带责任”的区别。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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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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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合同条件主要包括:1、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2、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4、必须有让与通知。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2、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及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合同债权质押是怎样的,合同债权质押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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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合同债权质押是怎样的,合同债权质押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内容:合同债权质押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的实现,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的向债权人设立的质押。)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下面由催天下小编为打家分享:合同债权质押是怎样的,合同债权质押具有哪些法律效力!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出质债权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质权实现后,质权人应退还出质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向主债务人追偿。那么合同债权质押是怎样的,合同债权质押具有哪些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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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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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怎样主张权利的法律规定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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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债权人怎样主张权利的法律规定

    内容:在日后的实际中债务人往往会拖欠还款,这时的债权人都还不大清楚自己应该如何解决,以下是债权人怎样主张权利的法律规定的介绍。债权人的诉讼时效自其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之时起计算两年。(三)追讨借款,需注意诉讼时效从借贷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那么债权人怎样主张权利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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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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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对债权人撤销权是怎样规定的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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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法律对债权人撤销权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法律对债权人撤销权是怎样规定的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由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往往会妨碍交易安全,影响第三人的权益,因而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法律效果。在此意义上,债权人撤销权又被称之为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我国民法典虽然设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但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定,理论与实践中仍有若干问题有待研究,其中撤销权的性质、效力及撤销之诉的被告为撤销权制度中的难题。那么法律对债权人撤销权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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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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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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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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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内容: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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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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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流合同的特殊法律性质包括:1、物流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要式、诺成合同;2、物流合同可以分为运输、仓储、配送、委托等形式;3、物流合同的其他特殊法律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四条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 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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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一、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那么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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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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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常生活中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则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日常生活中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则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是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规则是怎样的呢?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其债权行为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向第三人行使原债务人的债权或撤销权。那么日常生活中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则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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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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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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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债权人怎样利用法律手段向债务人合法讨债

    内容:(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务。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怎样利用法律手段向债务人合法讨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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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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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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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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