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据还款日期过多久担保人失效

导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被担保人往往面临着共同担责的风险。(二)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那么欠据还款日期过多久担保人失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被担保人往往面临着共同担责的风险。(二)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关于欠据还款日期过多久担保人失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欠据还款日期过多久担保人失效
借条、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如果超过约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期限,债务到期后6个月不主张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替他人担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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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被担保人往往面临着共同担责的风险。
(一)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怎样承担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二)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三)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如何?担保人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