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什么叫财产混同

林艳英律师2022.02.07539人阅读
导读:

什么叫财产混同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一种事件,即因某些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示。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随后甲将取得的预售房屋抵押给了丙。那么什么叫财产混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什么叫财产混同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一种事件,即因某些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示。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1、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随后甲将取得的预售房屋抵押给了丙。关于什么叫财产混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什么叫财产混同

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广义的混同,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

1.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

2.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

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

狭义的混同,也即合同法上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情况。

混同是一种事件,即因某些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示。

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1、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

2、特定承受

特定承受主要包括:

(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

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比如甲与乙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甲交纳了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后,取得了对预售的房屋的权利。随后甲将取得的预售房屋抵押给了丙。半年后,甲乙二公司合并,如果此时合同终止,甲不必取得对于预售房屋的所有权,就会损害抵押权人丙的利益,此种情况,甲乙二人的合同不能终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林艳英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