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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

赵金保律师2022.02.08296人阅读
导读:

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归纳起来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留置担保的范围债务人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无法定违约金标准或者虽有法定违约金标准但当事人不理会这种规定,而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违约金条款,此种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法律承认约定违约金的效力。那么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归纳起来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留置担保的范围债务人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无法定违约金标准或者虽有法定违约金标准但当事人不理会这种规定,而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违约金条款,此种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法律承认约定违约金的效力。关于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

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归纳起来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

(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

(2)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4)留置权的实现,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

(5)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担保的范围

债务人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责任形式。直接由法律或者条例规定的违约金,称为法定违约金。无法定违约金标准或者虽有法定违约金标准但当事人不理会这种规定,而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违约金条款,此种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法律承认约定违约金的效力。

损害赔偿金,是在保管、加工承揽、运输等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的违法行为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即发生损害赔偿责任,由实施违法行为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以弥补受害人因违法行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损害赔偿责任是民事责任中最重要常用的责任形式,由于强调民事责任的补偿性质而有别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财产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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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遣具有下列特点:涉及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动力派遣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法律特别保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民法典留置是债权担保方式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法典留置是债权担保方式吗

    内容: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以担保债权的目的而存在,因此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那么民法典留置是债权担保方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895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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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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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担保方式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抵押担保方式有哪些

    内容:根据《担保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人求偿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担保方式具有法定性的特点,担保方式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不是由当事人任意决定的。在担保中,原则上当事人对于担保方式仅有选择权,而无创设权。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那么抵押担保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51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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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多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叫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留置担保的特点是什么,留置担保有范围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留置担保的特点是什么,留置担保有范围吗?

    内容: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得到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二.留置担保的范围是什么《担保法》第八十三规定: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债务人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向留置人请求保管费用。保管费用的开支应以必要为原则,即为留置物保全完好功能无损所必要的保管费用的支出方为合理。当留置权人与留置人对保管费用的支出发生争议时,法院将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裁定。那么留置担保的特点是什么,留置担保有范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16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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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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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的担保有几种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的担保有几种

    内容:根据债务承担责任的不同,可将债的担保分为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债的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需要将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它不是针对某一项债务,而是面向债务人成立的所有债务。物的担保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广义的物的担保,还包括所有权保留。关于反担保的范围,《担保法》第4条第1款仅规定债务人为反担保的提供者,忽视了第三人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形。正因为债的担保具有从属性、预定性、可靠性、自愿性和明确的目的性的特点,才使得在生产生活中人们愿意借贷。那么债的担保有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15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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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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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担保与人担保都有的,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物的担保是债务人提供的,则先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也可以就人的担保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抵押担保的特点以及抵押担保法律的风险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抵押担保的特点以及抵押担保法律的风险

    内容:③抵押人不专一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⑤抵押担保已抵押人(债权人)行驶优先受偿权而实现。因此,在提供抵押担保时,除非你是另怀目的的,一定要对抵押物的范围进行严格审核,以防范法律风险的产生。是指抵押人的抵押物的价值低于其担保的债权的价值。需要说明的是,超值抵押并不是无效,一句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力。那么抵押担保的特点以及抵押担保法律的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102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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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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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质押与留置有什么特点和区别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抵押质押与留置有什么特点和区别

    内容:抵押、质押与留置之异同担保物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有三种形式:抵押、质押和留置。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质押与留置有什么特点和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39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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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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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定金担保的法律特征是:定金担保是金钱担保;定金对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以及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定金担保的作用有预先支付的作用;证明定金合同成立的作用;以及担保债权实现的作用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原因及特点分析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原因及特点分析

    内容:担保机构的风险处置具有滞后、被动的特点。作为保证人,发现债务人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经营、财务出现重大危机,丧失商业信益等情形,难以提前中止、解除合同,只能向主债权人反映情况,争取主债权人的支持。担保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信用担保的主要目标,是期望债务人能够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债权人就会把部分或全部损失转移给担保机构;如果债务人资不抵债甚至破产,担保机构遭受的损失就更大。而担保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和转移手段,信用担保产品事实上成为承担风险的最终产品。那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原因及特点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27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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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包括:1、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时,可以留置);2、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等费用时可以留置);3、有偿的仓储合同、有偿的保管合同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零三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留置担保和抵押担保区别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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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留置担保和抵押担保区别是什么?

    内容:了解那些财产可用于抵押、质押和留置,抵押、质押和留置有何特点以及设立抵押、质押和留置的方式及程序,对于正确运用担保物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三)留置担保和抵押担保的优先效力同一标的物上,留置权>抵押权>质权1、先抵后留 即抵押物被留置。先发生的留置权优先于后发生的抵押权,不论后设定的抵押权登记与否。另一种是留置权人以其占有的留置物向善意第三人设定的抵押权,后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这种情形与质押物被质权人抵押的情形相似。那么留置担保和抵押担保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57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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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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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

    内容: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归纳起来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留置担保的范围债务人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无法定违约金标准或者虽有法定违约金标准但当事人不理会这种规定,而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违约金条款,此种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法律承认约定违约金的效力。那么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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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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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金通常是具有一定担保属性的。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可以担保合同的债权得到实现。而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因此能起到担保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作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债务担保特点以及担保方式和效力是怎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务担保特点以及担保方式和效力是怎样的

    内容:为保证债权的实现,一般债权人将要求债务人提供足够的担保,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担保的方式有很多,有朋友会想,债务担保特点以及担保方式和效力是怎样的呢?②债的担保是以特定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保障,具有可靠性。④债的担保一般是由当事人字眼设立的,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债券的视线,具有自愿性和明确的目的性。债务担保的效力债的担保的效力是指担保依法成立所具有的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那么债务担保特点以及担保方式和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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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中作品的特征如下: 1、具有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创作,是一种脑力劳动、智力活动,能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必须具有新颖性,甚至要求必须是首创的; 2、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一个十分广阔的领域,可以容纳所有的智力成果,但体力劳动的成果不属这一领域; 3、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外在形状、占有特定的空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观念的成果,而不是这些思想感情、观念的载体; 4、作品不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视听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 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

    内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双方要明确规定债权发生的原因。而且在双方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担保债权是否仅限于借款的债务还是商品交易发生的债务,特别是担保商品交易发生的债权的,应当明确规定就何种商品进行连续交易发生的债权额进行担保。那么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035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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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担保有什么特点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留置担保有什么特点

    内容:留置担保有什么特点归纳起来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留置权的实现,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五十条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那么留置担保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8170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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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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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是:一般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需要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以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来负担该债务;以及该债务需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债的担保特点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的担保特点有哪些

    内容:⑴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券的效力的加强和补充,具有从属性。⑶债的担保是以特定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保障,具有可靠性。⑷债的担保一般是由当事人字眼设立的,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债券的视线,具有自愿性和明确的目的性。扣留期限届满,对方当事人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人有权依法变卖扣留的财产,并从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债的担保的效力债的担保的效力是指担保依法成立所具有的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就债权人来说,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一是及时督促主债务人履行义务;二是要妥善保管或返还担保物或有关权利证书的义务。那么债的担保特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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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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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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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务承担具有哪些特点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公司债务承担具有哪些特点

    内容:公司债务承担具有哪些特点实践中公司债务承担最容易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混淆,公司债务承担具有以下特点:(一)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公司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事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二)基于债权产生的抗辩权也随债务承担移转。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那么公司债务承担具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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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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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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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解担保五种方式: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详解担保五种方式: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

    内容: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详解担保五种方式2、一、保证人资格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那么详解担保五种方式: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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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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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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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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