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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2022.02.08343人阅读
导读:

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4、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特定情形下,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那么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4、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特定情形下,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关于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怎么办

当部分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债权人的条件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

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

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

4、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

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

参与分配时优先受偿的问题

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后,会涉及到优先债权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3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优先权又称,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司法实践中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债权人申请并获得法院批准后,针对被保全的财产,该债权人是否具有优先权理论上存在争议,张志胜律师认为,债权人不能因为保全取得优先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财产流失而不是直接赋予申请人优先权。

特定情形下,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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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还钱应该怎样进行处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还钱应该怎样进行处理?

    内容:优先权又称,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特定情形下,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参与分配时,被执行人一般只能是公民或其他组织,而不是法人,如果是法人,应当依据规定进行债务清偿。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第9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九十条至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那么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还钱应该怎样进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91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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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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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贷纠纷中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法律规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借贷纠纷中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法律规定

    内容: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法院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法院。那么借贷纠纷中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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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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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该怎么解决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该怎么解决

    内容: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特定情形下,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参与分配时,被执行人一般只能是公民或其他组织,而不是法人,如果是法人,应当依据规定进行债务清偿。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第9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九十条至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那么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该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69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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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使债务人的财产更容易执行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当再不进行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该如何处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该如何处理

    内容:债务人可提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特定情形下,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参与分配时,被执行人一般只能是公民或其他组织,而不是法人,如果是法人,应当依据规定进行债务清偿。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第9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九十条至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那么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951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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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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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怎么办

    内容: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优先权又称先取特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那么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50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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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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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内容:根据《意见》规定的精神,笔者认为,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第三人是被执行人的债务人,被执行人对其有到期债权,为了便于执行工作的开展,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第三人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该项财产的义务,故人民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那么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10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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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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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现实生活中因债务人不偿还债务造成的债权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而民事债务纠纷一般是需要强制执行的,那么债权人有权去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是没有权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只有法院才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破产申请后如何清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破产申请后如何清偿

    内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那么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破产申请后如何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26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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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债务清偿有哪些原则以及债务人遗产不够用于债务清偿,继承人需要补充偿还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债务清偿有哪些原则以及债务人遗产不够用于债务清偿,继承人需要补充偿还吗

    内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生产所欠的债务,均可形成遗产债务。(三)特定遗产债务的清偿不受限定继承范围限制的原则被继承人生前为继承人的需要所欠的债务和继承人应尽扶养义务而没有尽到义务致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清偿时不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应负无限的清偿责任,即继承人应以自己的固有财产进行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因继承人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所欠的债务,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继承人仍应负清偿责任。那么债务清偿有哪些原则以及债务人遗产不够用于债务清偿,继承人需要补充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9100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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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在胜诉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中止执行;等到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怎么办

    内容: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4、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特定情形下,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那么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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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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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应如何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应如何处理

    内容: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应如何处理当部分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那么执行时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应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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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债务人财产的执行范围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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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欠钱债务人财产的执行范围是什么

    内容:由于这种合同属于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给付时有相应的给付,而且这种给付通常具有等价性质。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那么欠钱债务人财产的执行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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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财产不足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务人财产不足怎么办

    内容: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4、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第96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九十条至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那么债务人财产不足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3059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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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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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办

    内容: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办遇到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呢其实此时可以先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实际了解情况允许欠款人分期还债这样对于债权人来讲也是有利的。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那么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25100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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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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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现实生活中因债务人不偿还债务造成的债权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而民事债务纠纷一般是需要强制执行的,那么债权人有权去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是没有权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只有法院才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

    内容: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其次,从章节名称来看,《执行工作规定》将第88条至第96条归纳为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可见第88条和第94条理应适用于不同的情形。那么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债务清偿的优先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95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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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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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使债务人财产更容易执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怎么使债务人财产更容易执行

    内容:怎么使债务人财产更容易执行可见,准确地掌握债务人的财产信息,是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富有成效地进行的前提和关键。现实中法院对于债务人的了解少之又少,仅仅依靠公开了解到的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的范围内对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有较大的局限性,债务人也容易转移财产。特别注意的是债务人已婚的,还可以提供其配偶的财产信息,如果能认定其中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亦可用以执行来清偿债务。在必要时债权人也可以采取私力救济来避免债务人财产的转移或灭失。那么怎么使债务人财产更容易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828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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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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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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