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2022.02.09248人阅读
导读:

下面,催天下将为您介绍保证金存款的利率是多少,进而解答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取得信用证而按规定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于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从现金中扣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注重保证金存款的使用是否受限的实质,若使用受限,则应从期末现金中扣除。那么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下面,催天下将为您介绍保证金存款的利率是多少,进而解答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取得信用证而按规定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于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从现金中扣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注重保证金存款的使用是否受限的实质,若使用受限,则应从期末现金中扣除。关于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人在交易时,都需要交纳保证金,可以作为存款存到银行里面。因此保证金作为存款是可以获得利息的。下面,催天下将为您介绍保证金存款的利率是多少,进而解答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什么

存款保证金率是指各家银行需要交给人民银行保管的一部分押金,用以保证将来居民的提款,而如果押金交的比以前多了,那么银行可以用于自己往外贷款的资金就减少了。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这一部分是一个风险准备金,是不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这个比例越高,执行的紧缩政策力度越大。

二、什么是保证金存款

保证金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资金融通以及承担第三方担保责任等业务时,按照约定要求客户存入的用作资金保证的存款。

三、保证金存款的分类

按照保证金担保的对象不同,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四类。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取得信用证而按规定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

它也是其他货币资金的明细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其核算为:企业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将信用证保证金交存银行时,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信用证申请书回单。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接到开证行通知。根据供货单位信用证结算凭证及所附发票账单,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将未用完的信用证保证金存款转回开户银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于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从现金中扣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注重保证金存款的使用是否受限的实质,若使用受限,则应从期末现金中扣除。

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定义:

1、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2、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

由以上可知,若信用证保证金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内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应从现金中扣除;反之,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内不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则应从现金中扣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林艳英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