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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生效期与抵押合同生效期的区别有哪些

张芸律师2022.02.09415人阅读
导读: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担保法中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中则规定,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综上所述,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那么质押合同生效期与抵押合同生效期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担保法中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中则规定,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综上所述,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关于质押合同生效期与抵押合同生效期的区别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合同的签订中,有抵押合同,也有质押合同,那么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与抵押合同生效之日的区别有哪些呢,关于抵押合同生效之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

一、质押合同生效之日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二、抵押合同生效之日

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显然,两部法律对抵押权成立时间的规定是一致的,即自登记时设立。但是,两部法律对于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却存在些许不同。担保法中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中则规定,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生效的要件,即使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亦应有效。

三、质押合同的生效与抵押合同的生效的区别

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合同一般需要经过登记,才产生法律效力;对于企业以外的动产抵押可以不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而质押合同是不需要登记的,其生效也不是自合同成立时,而是自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才生效。这是动产质押的基本特征之一,即质物必须由出质人移交给质权人占有,质权的存在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前提。质押人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有利于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

综上所述,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所以通过上述内容大家应该对此问题有更深的了解了,在以后的生活中希望能更好的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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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要求抵押合同的当事人符合法律要求,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同时在登记机关完成房产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车辆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车辆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注销的,需要持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那么车辆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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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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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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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合同生效期与抵押合同生效期的区别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质押合同生效期与抵押合同生效期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担保法中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中则规定,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综上所述,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那么质押合同生效期与抵押合同生效期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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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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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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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车辆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一)什么是车辆质押《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将质押的定义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二)成立和生效要件车辆质押需要以书面方式订立质押合同。因此,在车辆质押业务中,对于借贷机构而言转移车的占有是关键。如果要设立车辆抵押,除了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去相应部门的车辆管理所进行登记是必要条件。物权法之所以规定了车辆抵押需要以登记作为要件,这也是基于抵押权并不转移占有抵押物的原因,只有登记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抵押人进行权利限制。那么车辆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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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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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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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签订的抵押合同通常是在签章后生效的。但如果当事人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设立生效。即不动产的抵押不以签章为生效要件,而以登记为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内容: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825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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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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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分别有:合同的成立有瑕疵的一般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生效有瑕疵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要求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生效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有什么区别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有什么区别

    内容: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的区别抵押借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39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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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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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那么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170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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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内容: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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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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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包括:1、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当事人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3、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 质押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以及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质押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以及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内容: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果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可以对质押人的质押物依法进行拍卖,予以偿还债务。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那么质押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以及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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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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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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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分别有:合同成立要求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生效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汽车抵押和汽车质押有什么区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汽车抵押和汽车质押有什么区别?

    内容: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那么汽车抵押和汽车质押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810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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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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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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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法质押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担保法质押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那么担保法质押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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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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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在于:1、合同生效的方式即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或者自办理完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2、合同成立的方式包括各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内容:应城市律师 汶川县律师 解放区律师 石河子市律师 金阊区律师 大英县律师 浮山县律师 质押权与抵押权都是当事人担保物权的两种方式,两者都属于物权。下面,让小编来为您讲讲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综上所诉,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主要在于债务人对财产的转移占有或不转移占有以及其他方面的细小区别。那么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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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如下:1、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2、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3、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自办理登记时设立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抵押质押与留置有什么特点和区别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抵押质押与留置有什么特点和区别

    内容:抵押、质押与留置之异同担保物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有三种形式:抵押、质押和留置。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质押与留置有什么特点和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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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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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合同依法成立时,或者批准等手续办理完成时生效;2、合同的成立时间,是自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抵押权与质押权在担保法中有哪些区别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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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抵押权与质押权在担保法中有哪些区别

    内容:③抵押权、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由于法律规定质权的设定是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生效要见,而抵押是不转移占有的一种担保方式。那么抵押权与质押权在担保法中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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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分别如下:1、抵押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具备两方以上当事人且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2、抵押合同的生效需满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依法成立且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等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今天律师365的小编将详细阐述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中抵押的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主要是,抵押物和质押的质押物类型不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那么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102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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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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