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

导读:
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当股权明显低于质押时的价值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出卖该股权,提前清偿债务。那么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当股权明显低于质押时的价值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出卖该股权,提前清偿债务。关于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热门城市:阜新律师 商洛律师 周口律师 北海律师 昭通律师 咸阳律师 苏州律师 镇江律师 保定律师 伊春律师
公司想要进行贷款的时候,可以像去银行提出股权质押贷款,这时候就需要将自己的股权作为抵押品抵押给银行来获得贷款,那么对于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为您解答。
一、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
操作流程:
2、联系融资机构;
4、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
5、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6、出借方发放资金。
手续:
1、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副本、贷款卡;
3、公司股东同意质押的决议;
4、公司章程;
6、股权凭证,证券账户卡;
7、贷款机构要求准备的其他资料。
二、股权质押的条件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三、股权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
1、优先受偿权
包括两方面,一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二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
2、质权保全权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就是所谓的质权保全权。股权质押,尤其是股票质押,因为股权价值具有不稳定性,极易受到市场行情(例如本次股灾)、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所以该质权保全权对于维护质权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当股权明显低于质押时的价值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出卖该股权,提前清偿债务。
3、转质权
所以,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质股权。
延伸阅读:
公司股权质押怎么执行,其效力如何
破产清算中股权质押顺序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最新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