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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

周春花律师2022.02.10938人阅读
导读:

可以有效降低债权债务的风险,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也就是人们口中的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混合成的混合担保,混合担保实现债权的顺序在我国《担保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以有效降低债权债务的风险,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也就是人们口中的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混合成的混合担保,混合担保实现债权的顺序在我国《担保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关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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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制度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在民间借贷和银行借贷中有很大的作用。可以有效降低债权债务的风险,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也就是人们口中的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混合成的混合担保,混合担保实现债权的顺序在我国《担保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一、 含义

1、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法》第19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一般抵押权的含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实现债权的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在人保与物保并存时,适用《担保法》第28条(保证人绝对优待主义),即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被担保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情形,债权人应依约实现债权;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38条第1款(“平等主义”模式):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也即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8条条第1款修改了担保法第28条的模式,明确区分债务人提供物保和第三人提供物保两种情形,并分别采取“保证人绝对优待主义”和“平等主义”模式。

《物权法》第176条(“私法自治原则+保证人绝对优待主义+平等主义”模式):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的实现债权顺序是,有签订合同的按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执行,而且不用区分物品担保的类型。在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中未约定的情况下,如果算借债方自己的物品,则优先实行物品担保,如果是他人提供的物品,则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和债权人由债权人自己决定。目前我国在混合担保具体实施上的制度尚不够完善,但相信随着法制社会的建设,必然越来越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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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中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为,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债权抵押后清偿顺序是什么?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抵押后清偿顺序是什么?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那么债权抵押后清偿顺序是什么?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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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债权实现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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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担保债权实现的主要方式

    内容:担保债权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综上,担保债权实现的主要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定金、代位权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那么担保债权实现的主要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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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应当实现被担保债权的情况是: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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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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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债权有抵押担保就能够顺利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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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债权有抵押担保就能够顺利实现吗?

    内容: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实践表明,虽然抵押物被先行查封对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会造成实质不利影响,但会使抵押权人丧失对抵押物的优先处置权,增加抵押物的处置时间及成本,最终影响到抵押权的顺利实现。在首先采取查封等措施的法院对相应的债权纠纷未经审理、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抵押权人的抵押权难以实现,而此进程抵押权人无法控制。如果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后,依据查封的法律效力,抵押权人通过与抵押人协议处置抵押物的行为无效,只能通过法院处置途径才能实现抵押权。那么如果债权有抵押担保就能够顺利实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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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

    内容:可以有效降低债权债务的风险,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也就是人们口中的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混合成的混合担保,混合担保实现债权的顺序在我国《担保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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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抵押后清偿顺序是什么?抵押权的情形是如何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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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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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是什么

    内容:因为后顺位抵押权人是在明知标的物已存在抵押时,仍同意以该标的物设立抵押权,则表明后一抵押权人实事上接受抵押标的物因设立多重抵押可能产生的种种风险。如果次序在先的抵押权消灭以后,次序在后的抵押权人是否可依次升位而相应的变更抵押权人的次序权。那么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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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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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那么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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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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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

    内容:担保债权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来说,应当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那么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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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抵押权人担保法中如何规定抵押权的实现

    内容: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的人即为担保人,担保人以自己的房产或者土地等财产作为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这个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是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人抵押权实现的规定《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五十八条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那么抵押权人担保法中如何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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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三大类型和实现担保中的两个“应当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担保三大类型和实现担保中的两个“应当先”

    内容:”可见,当出现连带责任保证后,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该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再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实现担保债权中除了两个“应当先”的规定外,其余的并无强制规定实现的顺序。那么债权担保三大类型和实现担保中的两个“应当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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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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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内容:以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为标准清偿抵押债权是世界各国抵押担保制度中的一般规则。确定抵押权登记的先后,以登记部门登记材料中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做第一顺序抵押登记的被担保债权,就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处于第二顺序的只能就剩余的部分受偿,依此类准。这一原则也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依照这一规定,在同一抵押财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互为第三人,如果每一个抵一押权都没有办理登记,那么无论各抵押权设立先后,其相互间均不得对抗。那么一个抵押权担保数个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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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担保权有哪些,担保法的债权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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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抵押担保权有哪些,担保法的债权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内容: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那么抵押担保权有哪些,担保法的债权优先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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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在物保人保同时都有的情况下怎样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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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债权人在物保人保同时都有的情况下怎样实现债权

    内容:《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9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就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顺序来实现债权。在该担保物不足以实现其债权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在物保人保同时都有的情况下怎样实现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59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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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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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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