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就家暴提起损害赔偿

导读:
另外法律亦有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那么离婚后能否就家暴提起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另外法律亦有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关于离婚后能否就家暴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后能否就家暴提起损害赔偿
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如果在离婚时一方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另外法律亦有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婚姻关系的存续与解除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家庭暴力是我国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侵犯另一方配偶的人身权益以致造成了人身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依法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法律还明确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因家庭暴力离婚是可以提起损害赔偿的。
二、家庭暴力怎么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下面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