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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农村股份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广荣律师2022.02.11175人阅读
导读:

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那么民法典中农村股份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关于民法典中农村股份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农村股份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农村股份分红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平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所示: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

(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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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征地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征地补偿款。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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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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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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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 用 ;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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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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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后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多久不属于共同财产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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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分居后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多久不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分居期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感情破裂分居的,只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在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感情破裂分居的,只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在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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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农村股份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法典中农村股份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那么民法典中农村股份分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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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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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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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内容: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取得股权的时间而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般为共同财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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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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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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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配偶一方不能离婚或不愿离婚,此时又绝对不允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显然有失公平。可以在婚姻期间内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那么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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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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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法定继承得来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法定继承得来的财产归一方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为法律有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后或婚前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此外,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且遗嘱指明遗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去年夏天,因某医院侵害了我的名誉权我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除判决医院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判决医院赔偿我1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最近,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双方协商同意离婚,我丈夫提出这笔精神损失费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精神损失费是公民的人格权受到损害而取得的赔偿,即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取得的,我们认为可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精神,宜确定为夫妻中受害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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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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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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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如下规则确定: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股息,都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若在婚前所得,除另有约定外,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继承所得的财产中,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93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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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房屋拆迁赔偿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的,拆迁款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或者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吗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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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吗

    内容: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吗那么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承包权证,婚后该土地被征收,所获得补偿款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对此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还未作明确规定。离婚可以协商分割。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征地补偿款夫妻离婚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一般来说是对农民自有土地的一种赔偿,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农村夫妻离婚,不能分割这笔财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那么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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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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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婚前股份是否为共同财产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民法典中婚前股份是否为共同财产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股份是否为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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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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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按下列方式确定:1、如果确定结婚礼金支付于双方结婚登记前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2、如果确定结婚礼金支付于双方结婚登记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继承遗产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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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婚后继承遗产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二)夫妻双方有约定《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三)婚前财产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那么婚后继承遗产是否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125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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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一般会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配偶一方不能离婚或不愿离婚,此时又绝对不允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显然有失公平。可以在婚姻期间内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那么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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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43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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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若无特殊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婚前获得的,则应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民法典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民法典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民法典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遗产继承的发生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发生的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有无遗嘱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方所有看夫妻双方有无关于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的归属特殊约定。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千零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为夫妻方的财产方的婚前财产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方的财产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方的财产。那么民法典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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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的,拆迁款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或者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卖婚前房产置换新房属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卖婚前房产置换新房属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卖婚前房产置换新房属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新购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卖婚前房产置换新房属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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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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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父母的遗产的,一般是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被继承人指定由其个人子女继承的,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会在结婚登记之前继承父母遗产的,除另有指定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民法典中农村房屋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民法典中农村房屋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内容:但是往往农村的房屋是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在离婚时很容易就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进行辩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规定,如果婚前一方买房,不仅支付了首付款,而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都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那么民法典中农村房屋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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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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