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

张旭律师2022.02.111023人阅读
导读:

即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所有。即任何一方在对共有财产正常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时,都不得妨害对方正常权利的行使。葛*伟不让杨*使用卫生间、厨房,显然是对杨*共有权的侵犯。案例三:因常常遭受丈夫杜*航的殴打,肖*于2012年5月提起诉讼后被法院判决离婚。虽然他们离婚后又住在一起,但这并不妨碍肖*具有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不管基于何种理由、出于什么原因,杜*航都无权对肖-萍实施人身伤害,否则便属侵权。即杜*航必须向肖-萍作出赔偿。当然,肖*也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杜*航给予治安处罚。那么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即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所有。即任何一方在对共有财产正常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时,都不得妨害对方正常权利的行使。葛*伟不让杨*使用卫生间、厨房,显然是对杨*共有权的侵犯。案例三:因常常遭受丈夫杜*航的殴打,肖*于2012年5月提起诉讼后被法院判决离婚。虽然他们离婚后又住在一起,但这并不妨碍肖*具有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不管基于何种理由、出于什么原因,杜*航都无权对肖-萍实施人身伤害,否则便属侵权。即杜*航必须向肖-萍作出赔偿。当然,肖*也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杜*航给予治安处罚。关于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

案例一:早在2008年12月25日,秦*燕与封*在一场大吵大闹之后即办理了离婚手续。事后不久,由于彼此感到后悔,藕断丝连的他们最终又住在了封*家,但一直未办理复婚手续。2011年2月,封*拿出大部分资金建造了一栋小洋楼,秦*燕也花了一些私房钱,还付出了劳动。2012年9月,封*因另有新欢执意将秦*燕赶走。秦*燕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但要求对小洋楼进行分割,却被封*拒绝。

法官说法:秦*燕有权分割小洋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所有。但另一方有过资助或作过辅助性劳动的,则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各自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份额。本案中,虽然封*支付了大部分资金,但秦*燕也作出过资助并付出过劳动,故应根据秦*燕的出资比例和付出的劳动确定秦*燕的份额。其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在于,后者不论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能力大小、收入多寡,一般均按平均分配。

案例二:2012年5月,杨*与葛*伟离婚时,因只有一套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的房屋,而彼此均无在外另行居住的条件,双方对该套房互不相让。最终,只好达成协议:每人一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共用。可由于双方矛盾较大,一个月后,葛*伟遂锁住卫生间、厨房不让杨*使用,目的是通过制造麻烦将杨*“撵”走。

法官说法:杨*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葛*伟排除妨碍。在杨*与葛*伟就房屋分割达成协议之后,彼此便拥有对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的共有权。《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即任何一方在对共有财产正常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时,都不得妨害对方正常权利的行使。葛*伟不让杨*使用卫生间、厨房,显然是对杨*共有权的侵犯。鉴于《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葛*伟自然难辞其咎。而该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和“排除妨碍”。

案例三:因常常遭受丈夫杜*航的殴打,肖*于2012年5月提起诉讼后被法院判决离婚。考虑到8岁的儿子随杜*航生活,而杜*航多次要求肖*帮助照顾孩子并一再保证不再对肖-萍实施暴力,自己一时也确实没有找到合适的居所,肖*不久又和杜*航住在了一起。可杜*航很快便旧病复发,因为对儿子衣服的购买问题与肖*发生争执之后,用拳脚将肖*打伤,花去3000余元医疗费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救济途径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救济途径是什么

    内容: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小李向丈夫提出异议,认为该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丈夫未经自己同意,私下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姐姐,而姐姐也明知夫妻双方正打离婚官司,还来接受这处房产,姐弟俩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小李的丈夫未经小李同意单方面出售房屋,属于无权处分。所以,小李丈夫和其姐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那么离婚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救济途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49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不离家的夫妻怎么分财产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不离家的夫妻怎么分财产

    内容:在现代社会,离婚成为了一种相对普遍的现象。当夫妻决定离婚时,分割财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对于那些选择离婚但仍然住在同一个家庭的夫妻来说,分割财产可能会更加复杂和棘手。本文将探讨离婚不离家的夫妻如何分割财产,提供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李楠楠律师
    2023.06.013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

    内容:我国婚姻法上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过错侵害对方的人身、财产权利而应依法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离婚损害赔偿,并非由于引起离婚的原因构成侵权行为,而离婚本身即是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之一,这种损害赔偿应当具备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侵权损害赔偿并非相互排斥。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那么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951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夫妻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怎样维权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夫妻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怎样维权

    内容:离婚夫妻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必然享有孩子的探视权,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对此有协助义务。如果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受害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和小孩之间感情联络的重要命脉!前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3岁的儿子被判由刘某抚养。为此,她想以探望权被剥夺为由起诉刘某。同时,除了要求探望权外,还想让刘某给一笔精神损失赔偿费。刘某的行为,已对周女士构成了侵害。由此可以得知,周女士有权以诉讼手段维护自己对孩子的探望权,也有权以自己受到精神伤害为由提出索赔要求。那么离婚夫妻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怎样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93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离婚不离家是什么意思_离婚不离家的人还算是夫妻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夫妻离婚不离家是什么意思_离婚不离家的人还算是夫妻吗

    内容:夫妻因为一方或双方经济困难无法分居的情况下,可以约定离婚不离家,离婚不离家的后果离婚不离家的后果为:男女双方已正式解除婚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生活,如果一方起诉“离婚”,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离婚不离家的人还算是夫妻吗不算,离婚就不是合法夫妻了,哪怕是不离家(保持同居关系),最多只能说是情人或性伴侣关系,离婚不离家的人还算是夫妻吗不算,离婚就不是合法夫妻了,哪怕是不离家(保持同居关系),最多只能说是情人或性伴侣关系。

    李维律师
    2022.05.19973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没离婚就离家出走的后果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没离婚就离家出走的后果是什么?

    内容:综上所述,没离婚就离家出走不仅对夫妻之间的关系不利,还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带来复杂影响,其次,没离婚就离开家庭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带来影响,除了对财产分割带来影响外,没离婚就离开家庭还会对子女抚养权和后果负担带来影响,最后,为了防范这种情况,法律规定了离婚的具体程序,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离婚后需要分割的重要财产,因此,夫妻在决定离婚后,应首先采取法律程序,保证双方在权益利益方面得到合理保障。

    崔玉君律师
    2023.06.2648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的离婚程序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的离婚程序

    内容: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附:相关法律规定1、《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的离婚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104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58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恶意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恶意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内容:恶意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恶意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157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离婚后爷爷是否有探望孙子的权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夫妻离婚后爷爷是否有探望孙子的权利

    内容:夫妻离婚后爷爷是否有探望孙子的权利《民法典》虽没有明确爷爷是否有探望权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只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探望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不会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应当予以准许。那么夫妻离婚后爷爷是否有探望孙子的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131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离婚子女的监护权归谁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夫妻离婚子女的监护权归谁呢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有监护能力的,父母双方对子女享有监护权。

    张嘉娱律师
    2022.04.18153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夫妻离婚后,未同该子女生活的一方也有义务承担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里的义务是一种补充性质的义务,即只有在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承担债务有困难时,才由未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补充清偿。那么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245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内容: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其实质是一方因过错侵害对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因而它必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而离婚损害赔偿,并非由于引起离婚的原因构成侵权行为,而离婚本身即是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之一,这种损害赔偿应当具备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其次,法律适用不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国民事立法并不否认夫妻间成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25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离婚后怎么分割共有财产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夫妻离婚后怎么分割共有财产

    内容:就郑-茹所咨询的问题而言,其前夫在离婚的时候,隐瞒自己投资公司的事实,是对郑-茹权利的一种侵害,即便他们离婚了,她仍然有权再主张自己的权利。郑-茹所不明了的是,如果再分割前夫曾隐瞒公司的财产,是分割现在的公司的近千万元财产,还是离婚时公司里所具有的那些财产?毫无疑问,对于郑-茹前夫再婚后的配偶,对公司里的财产是没有权利享有的。因为公司里的财产,属于郑-茹和其前夫的共有财产。因为郑-茹前夫再婚已经多年,在婚后的这段时间里,郑-茹的前夫在公司里的财产利益,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所共有”。那么夫妻离婚后怎么分割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403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之间相互侵权损害赔偿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之间相互侵权损害赔偿

    内容: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其实质是一方因过错侵害对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因而它必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而离婚损害赔偿,并非由于引起离婚的原因构成侵权行为,而离婚本身即是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之一,这种损害赔偿应当具备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国民事立法并不否认夫妻间成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离婚损害赔偿与夫妻之间相互侵权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26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

    内容:即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所有。即任何一方在对共有财产正常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时,都不得妨害对方正常权利的行使。葛*伟不让杨*使用卫生间、厨房,显然是对杨*共有权的侵犯。案例三:因常常遭受丈夫杜*航的殴打,肖*于2012年5月提起诉讼后被法院判决离婚。虽然他们离婚后又住在一起,但这并不妨碍肖*具有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不管基于何种理由、出于什么原因,杜*航都无权对肖-萍实施人身伤害,否则便属侵权。即杜*航必须向肖-萍作出赔偿。当然,肖*也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杜*航给予治安处罚。那么夫妻离婚不离家权利遭遇侵害该怎么样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102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张旭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