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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吗

姚平律师2022.02.11702人阅读
导读: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关于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关于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吗

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

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

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民法典》,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

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2、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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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是要偿还的,如果是代为贷款是否有证据,可以偿还后向领导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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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可以依法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裁定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查封涉案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20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的几种情形:“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不依法清算、改制重组、关联交易、财产混同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可见,法律对于财产混同情况并不赋予其免除执行的权利。所谓财产混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与他人的财产混合,从而模糊其作为产权人的属性,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避免该财产被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在欠债期间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尚无经济收入的子女名下,明显属于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将涉案房产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具有合理性,而且能够依法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且有利于案件的执行。根据《意见》精神,将涉案房屋按财产混同处理并追加案外人子女为被执行人,正是法律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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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内容: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既然父母已经以其子女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其子女,而不是父母,这样登记的房产自然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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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在谁名下是谁的房产,但不一定具有完整产权。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房产登记的名字为房屋所有权人,婚后购买的房产仅登记一方名字的,仍属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双方共同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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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婚前双方共同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婚前双方共同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为未来生活而共同购房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即使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但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应区分外部效力和内部效力。对外部效力是指基于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一旦不动产物权经登记,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依赖与登记权利人发生的不动产交易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内效力则应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真正权利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婚前双方共同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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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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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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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据此,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你们夫妻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你们的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那么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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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应该看购房合同的日期,如果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婚前,合同当事人为夫妻一方,并无证据证明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那么推定该房产为婚前财产。
  •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能分割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能分割吗

    内容:房子登记在“小三“”名下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有以下条件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2用于购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房产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3“小三”未能提供购房出资凭证以及与婚外情一方同居生活期间共同经营所得财产等相关证据,房子登记在“小三“”名下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有以下条件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2用于购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房产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3“小三”未能提供购房出资凭证以及与婚外情一方同居生活期间共同经营所得财产等相关证据。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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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婚后财产属于共同拥有的财产,所以离婚后是要平均分配,当然也可以两个人商量。至于男方常年没工作收入并且有不少赌债,如果这个赌债不是用于共同生活的,由男方自行偿还。
  • 房产登记孩子名下好还是父母名下好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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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房产登记孩子名下好还是父母名下好

    内容:如今,很多家长在购置房产时,因各种原因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父母看来,“娃娃房”的好处很多,可以规避税费、规避家庭破产风险、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等等。关于房产登记孩子名下好还是父母名下好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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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产是你父母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过世就应该拿出一半先完成继承,这一半由子女、配偶、父母(姥姥姥爷)各占一份。另一半属于父亲。之后属于你父亲的两部分合起来是父亲的个人财产,父亲有独立处分的权利。将来怎么处分不由他人决定。
  • 登记在妻子名下的房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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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登记在妻子名下的房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于是,在征得李女士同意后,决定以李女士的名义购房,但所有的购房支出均由李女士父母承担。后李女士与张先生的婚姻出现危机,张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对该套商品房的产权进行分割。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前,李女士父母也一纸诉状将张先生与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人为李女士父母。在法庭审理期间,李女士倒向父母一方,承认自己只是名义上的购房者。从表面上看,该套商品房是张先生与李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张先生可分得该房屋的一半产权。那么登记在妻子名下的房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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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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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一般是一人一半。
  • 夫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夫妇共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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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夫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夫妇共有财产吗?

    内容:(二)签订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对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且约定优先于婚姻法的法定夫妻财产分割制。所有,想要将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来进行。而房产的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未经房产权的变更登记,赠与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婚前财产不可以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没有经过房产权属补充登记配偶名字的将房子变为夫妻共有的协议可能得不到公证处公证的许可。那么夫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夫妇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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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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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没办理下来,算不算个人财产,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是买房子的人,已经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履行了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只是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实际上已经属于买房者的个人财产了。如果买房子的人,尚未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支付全部的购房款,履行了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这种情况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算是买房子人的个人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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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该如何处理呢

    内容:一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无权分割根据我国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无权分割根据我国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对房子享有居住权而非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二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对房子享有居住权而非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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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内容: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双方协商分割财产。故夫妻双方的婚前房产仍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不因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各自出售婚前房产的行为只是通过交易的行为改变了双方个人财产价值的表现形式即由房产这财产的价值表现形式直接体现为现金的表现形式。第千零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婚后双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后又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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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

    内容: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可以,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那么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房产登记一方能否单独出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91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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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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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婆家出首付并登记在丈夫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婆家出首付并登记在丈夫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案件基本情况是:王女士和丈夫在婚后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由其婆婆支付的,之后五年也是由婆婆支付的贷款,近几年是由王女士丈夫来还贷,房产证登记为其丈夫名下,夫妻双方没有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涉案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王女士应当作为房屋共有人享有相应权利;另外,对于其婆婆的首付款以及五年的还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的共同财产来偿还。那么婆家出首付并登记在丈夫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28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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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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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名下的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在子女名下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子女名下的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在子女名下

    内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将产权人登记为子女,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以子女的名义买房,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如果房产已经实际购买下来,并且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房产证上是登记的子女的名字,那么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

    冯清琴律师
    2024.01.1573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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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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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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