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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

杨一凡律师2022.02.11147人阅读
导读: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但若前一顺序中有监护资格的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那么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但若前一顺序中有监护资格的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关于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

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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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不需要监护人的,也没有法定监护人。能离婚的双方应该都是成年人,所以一般情况下可以自己买卖房屋。但是如果离婚时,一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离婚后监护人就不是配偶,而是父母,所以需要在父母的监护下买卖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资格的人是谁 法律规定公证监护人干嘛的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资格的人是谁 法律规定公证监护人干嘛的

    内容: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享有监护权的事实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监护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那么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资格的人是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0917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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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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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有临时监护人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法典中有临时监护人吗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那么民法典中有临时监护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78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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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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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监护人不想担任,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民法典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法典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哪些

    内容: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那么民法典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36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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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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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前夫死后孩子的监护人由生母担任。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无民事能力人的监护人证明怎样开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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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无民事能力人的监护人证明怎样开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那么无民事能力人的监护人证明怎样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82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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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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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人资格证书在人民法院办理。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典》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什么情况下需要指定监护人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什么情况下需要指定监护人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

    冯清琴律师
    2022.04.0749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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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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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法定临时监护人可以由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担任。监护人确认有争议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
  • 除父母外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除父母外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内容:除父母外哪些人有监护资格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情愿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赞同的,出能够担任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危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当,但托付监护人对此确有差错的,应承当连带责任。那么除父母外哪些人有监护资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85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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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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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人资格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也可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确认。我国法律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孩子的监护人可分为哪几种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孩子的监护人可分为哪几种

    内容: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孩子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由法院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李维律师
    2022.04.07217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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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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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担任的诉讼代理人的主体一般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内容:当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那么哪些人有监护资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43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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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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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人因家庭暴力被撤销资格是否还需要承担抚养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监护人因家庭暴力被撤销资格是否还需要承担抚养费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1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那么监护人因家庭暴力被撤销资格是否还需要承担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432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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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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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申请书怎么写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申请书怎么写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申请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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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02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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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哪些

    内容: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569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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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父母死亡,能担任监护人的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养未成年人能力的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也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

    内容: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但若前一顺序中有监护资格的人没有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那么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114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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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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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人群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安置: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父母在世时可以由别人来担任监护人吗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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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父母在世时可以由别人来担任监护人吗

    内容: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还有,如果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对方的监护权。

    赵金保律师
    2022.04.15122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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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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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合法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合法吗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那么村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1139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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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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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人顺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监护人顺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那么监护人顺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59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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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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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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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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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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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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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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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李维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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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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