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导读:
协议约定,原告由侯*苗抚养,被告每月付给原告抚养费、生活费、学费共计150元,离婚后半年内被告每月付一次抚养费,半年后至原告18周岁每半年付一次。2005年4月18日,经原告之母与被告协商同意,将原告姓名变更为侯*杰,抚养费仍按原协议执行。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2007年11月15日前每月150元,自2007年11月15日起每月200元至原告年满18周岁。原告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并要求一次性支付,与实际情况不符,本院不予支持。那么何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协议约定,原告由侯*苗抚养,被告每月付给原告抚养费、生活费、学费共计150元,离婚后半年内被告每月付一次抚养费,半年后至原告18周岁每半年付一次。2005年4月18日,经原告之母与被告协商同意,将原告姓名变更为侯*杰,抚养费仍按原协议执行。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2007年11月15日前每月150元,自2007年11月15日起每月200元至原告年满18周岁。原告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并要求一次性支付,与实际情况不符,本院不予支持。关于何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