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去世女方能否独自抚养子女
导读: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那么男方去世女方能否独自抚养子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关于男方去世女方能否独自抚养子女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男方去世女方能否独自抚养子女
1、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男方去世后子女可由女方独自抚养。
2、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对末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3、如果父母情况特殊,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子女的。按照顺序,应当由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或姐等顺序承担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孩子抚养权怎么变更
1、协议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去公证处作变更公证。
2、诉讼变更:首先写诉状;其次去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审查是否立案;然后符合立案标准的,准予立案;最后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