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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还迁房如何买卖

刘晓红律师2022.03.24576人阅读
导读: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一、集体土地还迁房如何买卖

关于集体土地还迁房如何买卖,可知还迁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上建的,国家允许宅基地上的房屋依法转让,但转让房屋后不能再申请使用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适用于哪些场合

1、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

2、土地流转试点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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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依法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但仅享有债权,房屋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回迁房没有房产证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回迁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回迁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内容: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那么回迁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3.0254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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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5年的回迁房可以买卖,未满5年不可以买卖。回迁房屋大部分是划拨性质,不能进行直接买卖交易、基本不能直接贷款,房主持有住房满5年,凭安置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与税费取得房产证后方可上市交易。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回迁房没房产证买卖合同有效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回迁房没房产证买卖合同有效吗

    内容:房屋被拆迁的时候,被征收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补偿的方式有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如果选择产权调换,也就是被征收人可以重新得到一套房子,也就是回迁房,这个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那么回迁房没房产证买卖合同有效吗?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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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动迁房买卖纠纷--购买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卖方不办产证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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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二手动迁房买卖纠纷--购买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卖方不办产证怎么办?

    内容:被告乙,女,1969年1月4日出生,汉族,现在日本国。原告甲与被告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追加丙、戊为第三人,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同日,原告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房款人民币177,000元。由于签合同时整个小区大产证尚未办妥,双方又在合同中约定,被告在小区大产证办妥后,必须帮助原告办理小产证。现小区大产证已经办妥,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义务遭推诿,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依约办理浦东新区×××路410弄6号501室的房屋产权手续,然后将其办出的小产证过户至原告名下。那么二手动迁房买卖纠纷--购买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卖方不办产证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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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标准,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效力须视情况而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方可转让;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标准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标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标准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回迁房买卖合同书写法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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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回迁房买卖合同书写法

    内容:回迁房买卖合同书正常买房,从入住后,90天内房产部门应给办理房产证,这是房产条例上的规定。购买回迁房的情况多是原房主在未办理房产证之前欲出售回迁房,正常的手续应该是应先让房主办了房产证,再根据买卖房协议办理过户手续,购买人方能取得房产证。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那么回迁房买卖合同书写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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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不可以,通常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房屋过户,因此不能进行房屋买卖的。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别的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别的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以外形。
  • 集体土地还迁房如何买卖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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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集体土地还迁房如何买卖

    内容: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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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457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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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避免拆迁房买卖合同纠纷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如何避免拆迁房买卖合同纠纷

    内容:避免拆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方法:1.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双方务必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同时,买方可以要求在买卖合同订立,卖方必须对其所售房屋的真实性及干净权利予以保证;如有违反,卖方必须承担买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今后因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买方因购买同类房屋所遭受的差价损失以及房屋装修损失等。为确保签订拆迁安置房的卖方具有买卖房屋的唯一资格,条件许可的话,买方可以要求包括卖方在内的近亲属在买卖合同见证人一栏予以签字确认,表示对该房屋的买卖予以知晓并同意。那么如何避免拆迁房买卖合同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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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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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可以买卖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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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拆迁房可以买卖吗?

    内容:但毕竟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且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其后续手续通常要出售方配合办理,这就为以后的纠纷产生留下隐患。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那么拆迁房可以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0281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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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5年的回迁房可以买卖。回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回迁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民法典中回迁房办房照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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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民法典中回迁房办房照需要多长时间

    内容: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但回迁房的土地性质如果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就属于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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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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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迁房离婚时怎么分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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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回迁房离婚时怎么分

    内容:(2)若婚前集体土地上私房拆迁,安置时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但你不属于被安置范围,且你在被拆迁房屋内没有户口,也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1)若婚前国有土地上的私房拆迁,安置时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虽然你的户口在被安置房屋内,但你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且你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用所得拆迁补偿款全款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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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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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集体土地的合同无效。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私下进行买卖交易会被收回。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回迁房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回迁房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

    内容:但回迁房的土地性质如果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就属于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那么回迁房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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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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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法律效力是:只要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不存在产权分离出卖、主体有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非法转让的情形,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均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买卖条件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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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买卖条件有哪些

    内容: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但是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一般来说,这类型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商品房”,正常交税即可。那么回迁房可以买卖吗?买卖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680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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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买卖纠纷案例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拆迁房买卖纠纷案例

    内容:"11月8日,贺兰县青年小裴为了拿上新房的房产证,不得不与亲戚打起官司,让他没想到,这场官司竟牵出一场"儿卖母房"的纠纷。A签协议购买拆迁安置房房证未及时办理引纠纷 2007年3月26日,小裴与亲戚王某达成协议,由小裴出资11.2万元购买王某家位于贺兰县新月花园2号楼2单元202室99.39平方米的住房。2008年11月21日,贺兰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必须在判决生效1月内协助小裴办理相关房产手续。杨某认为新月花园202室是其与丈夫王某某所有拆迁安置房,她委托儿子王某办理相关拆迁安置事宜,但并没有委托出售房屋,因此要求撤销一审法院判决,确认王某与小裴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那么拆迁房买卖纠纷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824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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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回迁房没房产证,买卖合同有效,但可能发生履行不能。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回迁房买卖税费怎么计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回迁房买卖税费怎么计算

    内容:第四条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

    张芸律师
    2022.03.3024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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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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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不得参与买卖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不得参与买卖

    内容:当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闫先生须保证该房屋为大产权,并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事后,张先生得知该房屋根本没有产权证,且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闫先生拒绝退还订金,他起诉要求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闫先生双倍返还订金两万元。开庭时,闫先生不同意退钱,辩称他已告知张先生房屋是小产权。此外,签合同后,他将房屋腾出,在外租房,张先生应赔偿他这部分损失。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进而不具有进行交易的资格。张先生与闫先生所签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那么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不得参与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1.12.25613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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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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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开发建房能否买卖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集体土地开发建房能否买卖

    内容:集体土地是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如果集体土地被征收的,土地性质改变后,可以依据改变后的土地性质进行建设,那么集体土地开发建房能不能买卖?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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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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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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