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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举报以自己为被害人的犯罪行为能否认定立功

陈凯旋律师2022.03.27356人阅读
导读:

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属于立功。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为了考察受刑人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必须经过一定的服刑期限加以考验和观察。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

一、被告人举报以自己为被害人的犯罪行为能否认定立功

1、可以认定为立功。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属于立功。

2、举报他人对自己实施犯罪,也是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立功。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二、立功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减刑的幅度

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

(二)减刑的起始

减刑是以受刑人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为前提的。为了考察受刑人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必须经过一定的服刑期限加以考验和观察。同时,受刑人的悔改或者立功也有一个提高思想认识表现在具体行动上的过程。因此,不可能服刑以后马上减刑,而应当有一个减刑的起始时间。减刑的起始时间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

(三)减刑的间隔

减刑的间隔是指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的时间距离。对于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考察受刑人在前次减刑后是否又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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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人检举与自己有关的犯罪算立功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犯人检举与自己有关的犯罪算立功么

    内容:仅举报他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任冰峰律师
    2022.03.27211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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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八条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本案中,郑某借条原件被李某撕毁,其提供的借条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因此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属于待补强证据,如果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要具备以下三种条件: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事实。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理由,即由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本案中,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郑某提供了同去讨债的哥哥的证人证言,由于证人与郑某是亲属关系,两人存在利害关系,该证据也属于待补强证据,因此不能很好地补强借条复印件的证明力。基于以上原因,郑某在没有提交借条原件的情况下,借条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共同犯罪如何认定立功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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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共同犯罪如何认定立功

    内容: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供述抓获同案犯的不应认定其有立功表现。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例如经被告人现场指认、辨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掌握或者有关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线索有关机关据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交代了与同案犯的联系方式又按要求与对方联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等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应认定为立功。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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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有存款清单能否认定共同财产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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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离婚有存款清单能否认定共同财产

    内容:离婚有存款清单能否认定共同财产如果存单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或者约定是双方共同拥有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那么离婚有存款清单能否认定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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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举报他人醉酒驾驶算立功吗

    内容:举报他人醉酒驾驶算立功检举他人犯罪经查属实的会立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都对立功相关事项作了相应的规定。那么举报他人醉酒驾驶算立功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2556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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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伤害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婚内伤害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内容:所以上述法律规定就为婚内受损害一方提出索赔的附带民事诉讼理由奠定了基础。对此刑事诉讼法规定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程序时在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明确提出“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本案中的丈夫刘某向妻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理所当然。最后笔者认为本案中的丈夫刘某之所以有权向侵害方即其妻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还在于本案已交代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丈夫刘某已经提出要与其妻子离婚的事实。那么对于本案形式上存在而实际上已不存在的婚姻没有理由不允许刘某向致使自己重伤的妻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婚内伤害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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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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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购买员工股份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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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购买员工股份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吴某以鲁某离婚时隐瞒了其申购员工内部股的事实,该股份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分割员工内部股处置价款。法院判决:婚内购买员工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涉及的15000股内部职工股系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且无任何依据证明其属于被告的个人财产,应当认定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原告吴某以离婚时该共同财产并未处理、现在被告已将该财产的处置价款据为已有为由请求分得相应的价款。那么婚内购买员工股份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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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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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监护权能否变更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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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子女监护权能否变更

    内容:)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那么子女监护权能否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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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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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六项的具体本意,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参量。第一,主观上有揭发他人犯罪的主观态度,本案中王某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赵某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揭发赵某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具有立功的主观表现;第二,所检举揭发赵某的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且与被拐卖儿童的亲属反映的情节基本吻合,应认定为揭发的犯罪行为基本查证属实;第三,产生了积极的效果,王某检举揭发赵某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清晰的破案线索,节约了司法资源,主观上具有减轻或降低社会危害的意愿,客观上为破获案件创造力积极条件,符合立法本意,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 刑事已立案合同诈骗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吗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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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刑事已立案合同诈骗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吗

    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合同诈骗罪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行为人在刑事上构成合同诈骗罪,在民事上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则构成欺诈,应认定为可撤销的合同。权利人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则认定相对方涉嫌诈骗罪,在刑事追赃不足以弥补损失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能认定基于诈骗行为而签订的合同有效。那么刑事已立案合同诈骗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434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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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的规定,行为人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简称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亦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否追究史某刑事责任的关键在于史某能否因驾驶证分数被扣完被认定为无证驾驶。我们认为,史某驾驶证分数被扣完即意味着史某的驾驶资格已经丧失,但法律上是否丧失应当由交警依照行政处罚程序作出认定。在该案中,交警并未事先作出吊销史某驾驶证之决定,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除非该案件发生在史某驾驶证年审期限之后,才能认定史某确知其已经丧失驾驶资格,故史某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 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是否认定为立功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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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是否认定为立功

    内容: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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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能否单独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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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能否单独提起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能否单独提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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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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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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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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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人判了刑就不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了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被告人判了刑就不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了吗

    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条规定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阶段要求赔偿的权利。被告人因犯罪判刑后,对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仍应负赔偿责任。什么样的案件赔钱能够减刑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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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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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军婚能否申请民事赔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破坏军婚能否申请民事赔偿

    内容:破坏军婚能否申请民事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坏军婚是不能要求破坏方民事赔偿的破坏军婚罪并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范围但如果因重婚而离婚的军人可以向对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包括破坏军婚案在内的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都由基层法院管辖。作为破坏军婚案的犯罪地是指发生破坏军婚犯罪行为的地点。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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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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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逃离后又自首行为能否认定肇事逃逸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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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交通肇事逃离后又自首行为能否认定肇事逃逸

    内容:肇事人离开现场时是否“积极履行救助义务”是认定“逃逸”性质的本质要件肇事人离开现场时是否“立即投案”是评判“逃逸”性质的形式要件。本案被告人在肇事后即刻逃离现场置伤者于不顾的行为虽然说可能是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也可能是出于害怕心理等原因虽后来能投案自首但是仍应当认定刘岸肇事后逃逸。分歧本案在认定过程中对刘岸的行为是否肇事逃逸和自首有两种不同意见。刘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逃避追究责任的念头而逃离事故现场但不久能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不能成立故不应认定逃逸。析案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即刘岸的行为应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和自首。那么交通肇事逃离后又自首行为能否认定肇事逃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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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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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立功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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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重大立功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内容: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重大立功的认定情形有:(一)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二)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四)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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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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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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