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管辖权如何规定?有什么最新规定
导读:
一般情况下,确定的方法主要有两种。通常管辖是其中之一,它主要是指离婚诉讼适用于一般地域管辖。特别管辖规定主要是指,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者失踪的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话,那么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其二、在离婚的时候,针对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还应当要明确其他特别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那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但是在国外定居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为由,婚姻缔结地法院为由不予受理。那么婚姻缔结地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一、在离婚的时候,应当要如何确定管辖权。一般情况下,确定的方法主要有两种。通常管辖是其中之一,它主要是指离婚诉讼适用于一般地域管辖。应当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应当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别管辖规定主要是指,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者失踪的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话,那么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对于原告来说,自身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的地址不一致,那么就应当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其二、在离婚的时候,针对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还应当要明确其他特别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那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应当由原告起诉时,居住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在国内结婚,但是在国外定居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为由,婚姻缔结地法院为由不予受理。那么婚姻缔结地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三、虽然是我国的公民,但是夫妻双方都在国外工作,但是没有定居在国外。其中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那么就应当由原告或者是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